谈“性”变色:文革哪本读物被称看过就是流氓

18.08.2015  13:38

  它可能是那个年代除毛选和新华字典外,读者群最多的书籍。它与那个时代的青少年的性意识一起,被压抑在地底下。 1973年的一天,上海市第二中学的朱大可参加了在操场上举行的一场流氓犯宣判大会。

  台上那个外校高年级男生,偷看了一本叫《少女之心》的淫秽手抄本,在这本坏书的影响下,开始追求自己的亲姐姐,想仿效书上的情节耍流氓。他的姐姐不从,哭着把他告到了派出所。这个男生被派出所抓去后打了一顿,又放了出来。但是他不仅不思悔改,反而迁怒到亲人,在姐姐肚子上捅了一刀。

  学校的大喇叭,用义正言辞的声音宣判:“死刑”。而台上的男生居然没有一般死囚临死前的惧怕,相反,他的眼光不时睃往台下,大约是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熟悉的面孔,他呲着牙笑了。他已经被各所学校的大喇叭宣判过多次“死刑”,只因没有完成各校示众这一“使命”,才一直没有拉去枪毙。

  37年后,当这个案件再次被提起时,作为研究者,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研究室主任皮艺军教授提出了一个问题:这个被判死刑的中学生当时是否已成年?他是十几岁?

  罪犯被带走,台下的受教育者们,在经历了近四十年的时光后,再也无法回忆起这个高年级学生被“宣判”时是不是已成年,到底是17岁还是18岁?他的姐姐在被捅一刀后,是生是死?唯有案件本身和那本被一提再提的犯罪根源—《少女之心》仍然留在人们的记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