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熊:斩断“侵贫”的黑手需用法制的利剑

24.07.2015  16:03

  近年来,我国各地扶贫力度不断加大,惠民政策也越来越多。然而,扶贫、社会救济等民生领域也成为腐败多发领域。被称为“民心钱”、“暖心钱”的补助钱、扶贫款,竟成了一些“贪官”中饱私囊之物。(7月22日人民网)

  随着国家对农业的投入逐年增加,扶贫力度不断加大,使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贫困群众温饱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为贫困地区逐步走上富裕之路奠定了坚实基础。然而,农村基层的“苍蝇”们总是围绕扶贫资金嗡嗡叫,伺机而动,“侵贫”的黑手伸向群众利益。要保护好扶贫资金,只有用法制之绳,方能捉住职务犯罪“侵贫”的这只黑手,使农民群众能真正受益,真正得到实惠。

  为什么扶贫资金总是成为基层贪官们的“盘中餐”?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监管。因为监管不力,农办、农业局、项目办、等一些有立项权、拨款权的涉农部门卖弄权力,吃拿卡要,往往一个项目镇村干部要从乡村往城里跑多次,文件资料一大堆,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因为监管不力,各级财政部门对扶贫资金层层“剥皮”,滞留、挪用扶贫资金,到项目实施阶段,资金所剩无几;因为监管不力,一些扶贫项目张冠李戴,以扶贫项目为名,行增加日常工作经费之实。因为监管不力,惠民工程成为“豆腐渣”工程,“民心钱”、“暖心钱”成为“贪官”们的囊中之物。

  那么,要怎样才能扭转这种现象,使贪官缩回伸向“侵贫”的黑手呢?

  首先,应从健全制度着手,明确各主管部门和乡镇、村在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职责,做到权责分明,责任到人,建立包括立项、招投标、实施、采购、质量验收、评价及后续管理在内的一整套规范的管理制度。在资金的管理上,做到专款专用,使资金、项目、文件一一对应,防止贪污、挪用、截留现象的发生。

  其次,要强化对涉农资金的监督。把各类涉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责任人作为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居务公开的重点,以增加项目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涉农项目做到全程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经常性监督与突击性监督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建立健全个人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纪检、监察、财政、人大和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对触犯法纪的人和事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只有这样,才能捉住伸向惠民资金的黑手,贫困百姓的“救命钱”才能真正用在“刀刃”上,党的惠民政策才能真正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