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达莱等4家“新三板”公司被通报

14.04.2016  12:51

   4月13日,记者了解到,江西4家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资金占用等问题被省证监局通报,分别是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莱)、唐人通信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通服)、江西广蓝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广蓝)和赣州圣尼特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尼特)。日前,省证监局分别对4家挂牌“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及高管予以监管谈话或下发警示函。

        据悉,江西有超过70家公司在“新三板”挂牌。3月11日,这些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董秘等约120人参加了省证监局召开的“新三板”公司监管座谈会。业内人士表示,A股市场监管从严的趋势正扩展至“新三板”市场,各地对挂牌“新三板”公司的监管将日益趋严。此次监管座谈会是在监管新形势下,省证监局给辖区内“新三板”公司上的“监管第一课”。

        据了解,“新三板”企业在挂牌后须持续开展下列工作:持续信息披露,包括临时公告和年报(经审计);接受主办报价券商监管,接受公众投资者咨询。据介绍,省证监局在监管中发现部分“新三板”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完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募集资金存放不规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等问题。

        近期,省证监局在官网“通知公告”栏通报了金达莱、圣尼特、唐人通服、江西广蓝,这4家企业均存在资金占用和未进行临时公告的情况。

        省证监局调查发现,金达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资金占用情况。2014年7月25日,公司代董事长廖志民缴纳个人所得税100万元,后于2014年8月20日归还。2014年11月11日,公司代廖志民缴纳个人所得税691.38万元,后于2014年11月12日归还612.33万元,于2014年11月20日还清。

        省证监局调查发现,2014年7月1日至3日,唐人通服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国栋支付850万元,后于2014年8月14日归还。2014年1月27日,唐人通服向方菊萍支付356.8万元,方菊萍于2014年6月30日归还321.9万元,2014年11月19日还清;2014年1月27日,唐人通服向方华萍支付339.6万元,方华萍于2014年6月30日归还。方菊萍、方华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国栋的姐姐。2015年7月27日,唐人通服向邵军支付500万元,邵军于2015年7月28日归还。邵军是方国栋妻子的哥哥。以上资金占用情况未作临时公告。公司临时报告未披露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事项。

        2014年9月9日,江西广蓝在“新三板”挂牌,为赣州首家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省证监局调查发现,2014年9月,控股股东向江西广蓝借款698万元;2015年1月至10月,实际控制人李金平向江西广蓝累计借款3404万元。江西广蓝未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信息披露。同时,江西广蓝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行为在公司内部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内部未制定财务管理、资金支付审批等制度。

        省证监局发现,圣尼特也存在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晓明及关联方曾春林、曾菊秀占用公司资金共计235万元。同时,公司投资决策程序不规范,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真实。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未制定分级分层审批制度。

        根据相关规定,省证监局要求金达莱董事长廖志民、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陶琨、财务总监邓红云接受监管谈话;圣尼特董事长杨晓明、董事会秘书刘景泉接受监管谈话。同时,对唐人通服董事长方国栋、财务负责人魏玉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江西广蓝董事长李金平、财务负责人曾兴莲、董事会秘书温九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记者余红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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