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严查基层“微腐败” 增强群众“获得感”

01.09.2016  01:35

  “分宜县凤阳乡大路边村原党支部书记陈禾生因骗取农业开发项目资金2万元据为己有,侵占大路边村民上交社会抚养费2.06万元,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他人承接本村工程项目收受钱款2.67万元,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渝水区人和乡三山村原党总支书记丁草根、原村委主任何菊平、原村委会计丁菊保等3人,因采取虚开发票和虚报、多报项目等手段,套取并私分该村在小学基础教育、退耕还林、改水改厕、安全饮水、危房改造等项目的国家补助款,共计9.1万元,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近日,微信公众号“清廉新余”通报了一批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一经发布,便受到广大群众的纷纷点赞。

  今年以来,新余市将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通过高位推动早谋划,精准聚焦发力,以“零容忍”态度,严查快处了一批民愤极大的“小苍蝇”,达到了警醒一片、教育一片的效果。

  按照确定的“处事不公、以权谋私、作风不实”三项整治重点,新余市结合实际,出台实施方案,细化整治内容,明确节点和工作要求,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做到集中整治全覆盖,不留死角。根据方案要求,在查自纠阶段,向上级报告和纠正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原则,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于不主动查找问题、不如实说明情况,故意隐瞒、有错不纠甚至不收敛、不收手,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干部和造谣、诬告者,一经发现和查实,坚决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绝不手软。

  该市将监督检查贯穿于集中整治工作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着力发现问题线索纳入各县区实行的全覆盖巡察中,从民生中找问题、查病因,从民意中找线索、查病灶。各巡察组深入乡镇村,以查阅资料、交叉检查等方式,紧盯重要岗位、重点人,对资金管理方面和履职情况进行重点巡察。该市还鼓励群众参与监督,通过信访举报、民声通道、党风政风热线、问卷调查、上门走访、专门座谈、开门接访等方式,发动群众查找问题,对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快速查处,及时反馈,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新余市纪委  范泊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