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中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

20.03.2014  18:12
















          江西法院网讯    3月19日,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及全国、全省法院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市法院2013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部署2014年工作任务,并对“作风转变年”活动进行动员。新余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庆出席会议并讲话,新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主持会议并讲话,新余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谢斐文作工作报告。 

        王庆指出,2013年,新余两级法院在新余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履行审判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举措,为和谐富裕文明新余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新成效。就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做好全市法院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王庆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形势上来。二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

        熊春安指出,新余两级法院要认真贯彻上级反腐倡廉会议精神,着力抓好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做好如下工作:一是要切实增强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深刻认识司法腐败的严重危害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任务要求上来,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最高法院和省高院对党风来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大意义,切实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及时掌握、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真正把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到实处。三是要大力完善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管理。要紧盯司法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对司法权力运行实行全方位、全过程、无缝隙的监督,做到从立案、审判执行到案卷归档,从庭审、合议到审委会讨论,都有严格的规范和严格的监督。四是要切实开展好“作风转变年”活动。要充分认识、深刻领会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的重要意义,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高院的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开展活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全力推进“作风转变年”活动扎实、有序开展。五是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反腐倡廉教育。要始终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充分发挥案例教育的警示震慑作用,建立起以思想观念和伦理道德为基础的自律防线,将廉政建设的理念转化为干警的自觉行为,从内因上解决廉洁自律问题。六是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司法腐败。要坚持“从严治院”方针,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坚决依法惩治干警队伍中的害群之马。要重点查处审判执行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的案件,坚决惩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谋不义之财、在办案法官和当事人之间充当诉讼掮客的法院干警,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七是要着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等部门支持,规范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坚持从严管干部、从严带队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纪律约束。       

        会上,新余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宜县、渝水区法院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状。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新余中院设置主会场,分宜县、渝水区法院设分会场,新余中院班子成员、全体干警,分宜县、渝水区法院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分宜县、渝水区法院干警在各自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