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1月20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1月20日,江西省纪委省监察厅官方微博“廉洁江西”消息:日前,新余市纪委对分宜县农业开发办主任张洪根、副主任刘带根、傅小平等,在分宜某酒店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宴请问题作出通报。
经分宜县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张洪根行政警告处分,对刘带根、傅小平进行诫勉谈话,并全县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