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发现民国律师完整档案 差点当废纸卖掉

16.10.2014  12:51

  近日,记者从新余市档案局了解到,档案局在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中发现民国时期一份完整的律师档案。据了解,该档案为新喻县(现新余市)人胡某谦所有,不仅包括律师考试及格证书和律师证书各一张,还有当年的司法考试成绩单、司法官毕业证书和司法官高等考试及格证书。

   唯一保存在册的完整民国律师档案

  新余市档案局档案保管编研科科长何光明告诉记者,这份律师档案是在城南老电影院斜对面即当年的新喻县大礼堂内所得,“这份档案被发现时,差点被人当做废纸卖掉,幸好被附近一个‘识货’的居民看到,才得以‘抢救’。”何光明告诉记者,近日该局对可移动文物普查时,这份档案才得以“重见天日”。

  尽管时隔多年,这份律师档案依然保存完整、字迹清晰。据了解,新余市档案局目前保存的旧政权时期(民国时期)档案共有911卷,其中保存在册的完整律师档案仅此一份。记者看到,这份律师档案囊括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到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的高等考试核定及格证书(成绩履历表)、司法官毕业证书、司法官高等考试及格证书、律师考试及格证书和律师证书。记录了胡某谦的年龄、户籍、发证时间、签发日期等,证书上面还附有一寸黑白照片,其服装、发型为典型的民国风。在证书上的颁发时间、颁发机构、照片等处盖有方形的篆刻红印。

   民国律师也需层层考试甄选

  尽管年代久远,但通过这五张证书依然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民国的司法官考试分为甄录试、初试与再试,最终经过层层考试才能获得律师证书。记者从民国三十一年颁发给胡某谦的高等考试核定及格证书(成绩履历表)中看到,当时的入门考试包括刑法、民法、中外地理、中外历史、政治学、国文、国父遗教等七门课程。

  获取毕业证书后,在司法官高等考试中评定为中等及格才可获取高等考试及格证书。此外,根据档案的时间顺序推算,胡某谦领取律师考试及格证书之后获取了由当时的司法行政部部长谢冠生签发的律师证书。律师证书的正文为:姓名胡某谦,性别男,年龄三十七岁,籍贯江西新喻(现新余市),右列申请人胡某谦经本部审查合于律师法第三条之规定,应准充任律师,特给证书,以资证明。证书编号是证字第1403号。

   有助于还原当时社会法治现状

  据了解,中国律师作为“舶来品”,于1912年9月正式登上历史舞台,当时北洋政府颁布实施中国第一部律师单行法规——《律师暂行章程》,规定法庭诉讼可延请律师。中国律师从此成为推动社会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力量。1930年,国民政府考试院颁行《高等考试司法官、律师考试条例》,将律师职业资格考试与法官职业资格考试统一为司法官考试。1941年,《律师法》正式公布实行。此后,《律师登录规定》《律师惩戒规定》《律师检核办法》等又相继颁布,律师制度逐步走向规范化。

  档案局档案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份律师档案对于研究民国时期律师制度的发展沿革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法治现状。它“告诉”后人,早在20世纪初,我国的执政理念已经逐步由传统人治向依法治国探索发展。

  特约记者陈玉霞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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