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

11.03.2014  05:51













     江西法院网讯    3月5日,新余两级法院工作会议召开,传达贯彻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3年工作,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安排部署2014年工作任务。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新余中院设主会场,分宜县、渝水区法院设分会场。

  新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传达了新余市委书记刘捷对新余两级法院工作所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刘捷书记在批示中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新余法院的工作,并对今后法院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新余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九根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充分肯定新余两级法院保障稳定、服务发展、司法为民等各项工作,特别是审判工作有成效,服务经济发展尽了力,司法调解有创新,执行工作有力度,保障了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陈九根要求,新余两级法院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增强保障稳定、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全面履行职责,着力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要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三是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提升法院队伍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会议简要回顾了新余两级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2013年,新余两级法院共有30个先进集体、42名先进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1名法官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1名法官被评为全省首届“十佳人民法庭庭长”。新余中院先后获得全省“公众满意政法单位”、江西省第十三届文明单位等荣誉。在2013年全省政法机关公众满意度测评中,新余中院排名全省各中级法院第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