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地税:公开审理“晒”办案 模式创新赢点赞

21.04.2015  10:15

  “为什么征管法规定处以50%以上到5倍以下的幅度,对本案处以最低限额,税务行政处罚的依据是什么?”“根据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江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执行标准》的公告(2014年第16号)规定……

  这是市地税局稽查案件公开审理活动中检查人员接受陪审员质询的一幕。为推进法治地税建设,强化税收宣传影响力,近日,该局组织开展稽查案件公开审理活动,邀请重大案件陪审员、行业主管部门代表及市局执法监督部门参与案件审理,突破以往稽查案件“内部审理”模式,提高了稽查审案的透明度,使稽查执法更加公开、公正、公平,有效化解和防范了税收执法风险。

  “公开审理改变以往仅仅一张处罚决定书送到稽查对象面前的做法,在案件集体审理过程中引入陪审员、行业主管部门代表等社会监督,让稽查执法晒在阳光下,执法更加透明,办案更加公平公正,作为一个陪审员参与其中,我深感荣幸。”来自市公路管理局的陪审员吴娅娜说道。此次参与公开审理的陪审员有来自法制或司法单位的专家,也有来自社会中介机构的律师、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具备丰富的财税和法律知识,既能从专业角度发现执法偏差,又能站在中立立场监督执法。

  据悉,稽查案件公开审理是该局在引入陪审员制度后的发展延伸,针对的主要是涉案金额较大、案情比较复杂、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涉税违法案件。通过创新公开审理的模式,完善了纳税人权益保障机制,降低了稽查执法风险,有利于营造更加公平正义的税收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