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城管依法强制拆除一违章建筑

28.05.2015  17:59

  5月20日下午,新余市城管执法局专业执法大队组成执法小组,对劳动南路一住宅小院内的一栋违章建筑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受到市民支持与称赞。

  据悉,此小院共有住户24户。某单位将原停车场和空场地出租作为商用,乱搭乱建,违章建筑达到两百多平米。接到小区居民投诉后,市城管执法局专业执法大队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该业主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属违法违章建设。执法人员立即要求责令违章户停止违法建设,并依法向违章业主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和拆除通知书》,限期该业主自行拆除。但由于该业主未在法律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市城管执法局专业执法大队于5月20日下午组织执法人员对违法违章建筑依法予以强行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证内容进行建设的都属于违法建章建设,市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一经查实,将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