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大病救助帮困难患者渡难关 

02.11.2015  08:10

新余市渝水区水北镇金星村村民简毛子,2013年被查出患有骨髓瘤,两次住院治疗后,他先后获得共计6.4万元的重特大疾病救助金,极大地减轻了家庭负担。新余市建立覆盖城乡的重特大疾病困难患者的医疗救助制度两年以来,对经各项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仍然偏重的患者进行二次救助,为428名符合条件的重病对象发放救助金775万元。

新余市有城乡低保、农村五保、重点优抚等对象近8万人,其中部分群众因患恶性肿瘤等重特大疾病面临生活困境。针对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新余市出台《关于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的意见》,从2013年始,市、县(区)每年筹集500万元专款,对全市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重症心脑血管疾病、重度精神病等重特大疾病的群众实施二次医疗救助。

据了解,三类群体为二次医疗救助重点对象:一类是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重点优抚(含14类参战退役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对象;二类为低收入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三类为个人当年医疗费用自负部分超过10万元的其他重特大疾病患者。目前,该市一类救助对象每人每年救助总额可达4万元,二三类救助对象每人每年救助总额最高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