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实现市直重点部门巡查全覆盖

16.08.2015  13:28

  本报新余讯 (江西日报记者徐国平 通讯员范泊静)新余市把巡查工作作为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举措,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确保震慑常在。在开展巡查工作的3年时间里,共完成了6轮对58个单位的常规巡查,实现了市直重点部门巡查工作全覆盖。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331个,提出意见和建议303条,移交问题线索82条,立案查处4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0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

  发挥巡查工作的震慑作用。该市开展巡查工作,既聚焦主要任务,瞪大眼睛发现问题,又大胆创新,开创对口巡查、交叉巡查、分类巡查、专项巡查等方式,解决了不了解情况、打不开情面、巡查效率不高等问题。各工作组进驻之前,加强与纪委、组织、审计等部门沟通,最大限度地收集问题线索,确保不打“无准备之仗”;进驻之后,公布邮箱、手机号码,加强宣传,发动群众参与进来。同时,用好用足巡查手段,通过下沉一级、约谈、暗访抽查等方法,深入了解印证判断,让显性问题水落石出,让隐形问题浮出水面。去年以来,通过巡查发现的线索,查处了市粮食局、房管局、教育局腐败窝案串案等大案要案。

  深化“两个责任”的检查,注重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患未然。该市巡查工作既着力发现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又紧扣党的六大纪律开展监督,用纪律这把尺子衡量党员干部,始终把发现问题放在巡查视野内,发现苗头及时提醒,对触犯纪律的及时处理。在巡查中,共发现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7起,违反八项规定、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等问题126个,对存在轻微违纪的12名县级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责令1人写出书面检查,在全市引起了巨大震撼。

  发挥巡查的最大效果。该市还把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干部群众中进行公开反馈,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规范快速移交纪委。对被巡查过的单位视情况杀“回马枪”,确保震慑常在,推动问题解决。对带有普遍性、关联性的问题,举一反三,剖析典型,深挖根源,向市委提出意见建议,堵塞漏洞。去年以来,针对巡查中发现的政府性部门代管资金存在利益输送问题,市政府及时采取措施,规范资金存放。截至目前,约有16亿元部门代管资金纳入财政监管范围,每年可为财政增加理财收益5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