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完成

16.10.2015  10:29
 

近日,新余市编办下发了《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对市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管理局、农业局、林业局涉及的登记职责进行整合和逐一明确,并对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确保证书继续有效、调整有关机构人员和加强对市县相关指导等事项进行了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职责整合后,市国土资源局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规范性文件,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跨县、区及重大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统计、监测及建设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