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再优化

12.11.2015  09:28

◆商业贷款直转公积金贷款

  ◆凭房产证可取公积金

  ◆取消二手房贷款评估

  近期,围绕“解放思想找差距,优化环境抓发展”主题,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立足便民惠民,从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需求出发,再次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

  优化“商转公”流程。已经办理了商业住房按揭贷款的职工想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无需先还清商业贷款,可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商转公”,目前该中心已和中、农、工、建、交5家国有商业银行签订了直转协议,可以实现商业按揭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直接转换。

  购房取公积金更简单。2010年1月1日以后购房职工,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凭2010年1月1日以后的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一次性提取本人、配偶及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结存资金,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简化贷款手续。取消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中对抵押物的房产评估手续,不再需要提供房产评估报告,二手房抵押物现值直接根据契税完税证明的纳税额进行确认。以一套50万元的二手房为例,贷款职工可节省评估费用12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