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出台办法鼓励公众参与环保监管
08.04.2015 14:56
本文来源: 新闻门户
你知道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可获不超过5万元奖金
我市出台办法鼓励公众参与环保监管
你知道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可以获得奖金了。3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扩大公众参与,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我市出台制定了《新余市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有功人员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日起,市民举报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不正常使用在线监控设施或者弄虚作假的等10类环境违法行为,一经核实将获得最高不超过5万元奖励。
环保部门表示,举报人应当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书面材料、电话、网络、走访等形式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办法》规定,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举报、属申诉案件中的举报以及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控告方的举报不在《办法》奖励之列。
据了解,为保护举报人员的正当权益,环保部门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市民可通过拨打电话12369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举报情况经环保部门办案查证属实,环保部门依据有功等级和环保部门当次处罚金额的大小,对有功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链接:举报以下10类环境违法行为可给与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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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4.2015 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