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创新机制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23.07.2014  13:39

    最近,市城投公司准备用新钢棚户区改造项目向兴业银行申请贷款,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难题,贷款项目的申报材料已经完成。按照以往的程序,市城投公司可以向银行直接申请贷款。但现在根据《新余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该项目要事先经过市财政金融委员会的审核,如果该项目未列入年初预算,或是举借成本过高等原因,市财金委都可以驳回该项目的举借计划。

    为更好地统筹全市财政金融工作,规范落实好各项财政金融制度,提高政府对财政预算执行、投融资管理、政府性债务控制等核心的财政金融工作的统筹协调能力,我市今年1月份成立市财政金融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财金委),对政府性债务实行统借、统管、统还、统用,进行全面管理。

    一是“管有主”,即明确债务管理主体。《新余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市财金委作为全市政府性债务的统一领导机构,负责对政府性债务统一决策,统筹管理,批准政策性债务举借计划,决定资金的使用投向。市财金委的成立结束了以前债务管理分散的局面。每年市财金委结合全市财力状况、偿还能力以及民生工程和重大项目投资安排等实际情况,确定投融资计划,从源头控制债务规模。

    二是“融有序”,即通过有序融资,实行融资规模的总控制。市财金委根据全市投资规模以及还本付息需求确定融资规模,对县区实行融资总量控制,市级实行总量加项目控制。每年市财金委都会依据债务管理办法对全市融资项目的融资期限、利率等方面进行严控审批,各举债主体只能依据经市财金委审批的融资计划进行相关融资工作。否则,不得随意举债。同时为降低债务风险,通过融资转换方式来优化债务结构,即:用长期债务替换短期债务,用低利率债务替换高利率债务。7月初,市财金委第二次会议就否定了渝水区经济开发区渝新投资公司经开大道高利率项目。

    三是“用有案”,即通过对融资资金使用方案的审批,实行全市一盘棋,同时抑制投资冲动,控制投资规模。按照以往的程序,融资资金基本由原融资主体自主使用。现在所有的融资资金实行全市一盘棋管理,融资主体融资后必须向市财金委上报资金使用方案,方案必须包括资金用途、投向以及符合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市财金委根据全市资金需求状况,按轻重缓急,支付时间顺序对融资方案进行审批,经市财金委审批后的方案必须严格执行。这就意味着对一些不应由财政承担的支出项目要进行“断奶”。政府性资金将更多的用于市政道路、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及公共卫生、基础科研、义务教育、保障性住房工程等公益性项目。以融资使用方案来约束投资行为,达到控制投资规模和债务规模。为抵制投资冲动,控制投资规模,市财金委对县区投资计划进行总量控制,市级投资计划实行项目控制。近半年来,经市财金委两次全体会议研究,我市今年压缩投资规模11.87亿元,总投资率下降了27.47%,对未列入投资计划的建设项目,均不得进行项目招投标和开工建设,从根本上规范政府投资冲动、融资无序的行为。

    四是“还有期”,即还款有计划、有期限。为确保债务“还得起”,市财金委要求市本级债务主体以及县区对每年到期的债务做出具体的偿债计划,并将还款计划的执行情况纳入市级债务主体以及县区年终绩效考核。今年上半年市财金委对市、县(区)政府、融资平台之间的往来款进行了清理,并要求各欠款单位限期于今年年底前还欠款的50%,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归还到位,如果各欠款单位未按期归还,由市财政扣缴各单位财政相应款项,这将有效地遏止市、县(区)内部债务和拖欠项目工程款的行为。(原标题:“管有主” “融有序” “用有案” “还有期” 我市创新机制防范财政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