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古建筑保护步入正轨形成机制
9月4日,新余市古建筑保护工作举行挂牌启动仪式,标志着该市古建筑保护和利用工作已正式步入正轨、形成机制。对此,新余的文物工作者和有识之士为之欣喜,为推动这项工作而持续呼吁的政协委员也倍感欣慰。
古民居、古建筑是历代先人留下来的珍贵遗产,是反映农耕文化历史风貌的“活化石”。新余古民居数量众多,各乡镇均有分布,虽冷落深闺,却风韵犹存。市政协委员聂朋、刘智勇、周伟等人在调研中了解到,该市古民居保护面临较为严峻的局面:一是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大量古民居被推倒拆毁,数量急剧减少,“拆旧与建新”的矛盾尖锐。二是现存的大部分古民居因年代久远失修,自然风化呈颓败之势,亟须资金维护修整。三是保护并开发古民居资源的机制尚未形成,作为发展旅游产业重要资源的古民居没有得到有效开发价值未能充分利用。2014年,委员们向市政协大会提交提案,就重视和加强该市古民居、古建筑保护和利用工作疾声鼓呼。
市政协和市委市政府对此提案高度重视,并由董晓健市长领衔督办。
去年9月13日,董市长实地视察了水北镇黄坑古村保护现状,并主持召开了提案督办会,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提案办理情况汇报,与提案人及文物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沟通。会后,市委办专门形成督办会议纪要,对进一步加强市古民居、古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提案督办会后,市委宣传部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纪要精神,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拟草了《新余市传统村落和古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实施方案》,于今年3月20日由市委办、市政府办正式下发。该《实施方案》:一是明确了传统村落10个、古建筑58处、红色旧址17处、古墓葬1处、古文化遗址22处,分别列入或拟列入国家级、省级或市级保护对象。二是制定了编制保护发展规划、实行挂牌保护、建立村史档案、实施保护修缮工程等14项措施规划。三是成立了由市领导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每半年督导一次,年终检查一次。同时,还成立了由该市8名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为相关工作提供建议和咨询。在古建筑保护工作启动仪式上,新余市领导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本着对新余历史和人民负责的精神,持续深入推进古民居、古建筑保护工作,让新余的老百姓记得住乡愁,看得见山水,留得下回忆。 (蔡小莲张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