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召开全市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工作会议

28.09.2016  12:35

9月20日,新余市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领导小组会议在北湖会展中心渝水厅召开,会议听取了各县(区)人民政府、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成员单位关于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完成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打算。市政府副市长徐文泊出席会议并讲话。

副市长徐文泊指出,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是发展生态水利、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人水和谐的重要内容,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事关新余市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大事,提高我市水资源的重要支撑保障能力,加大提升了我市城市环境和品位。各县区政府及试点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各单位要认真按照《2014-2016年新余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新余市水生态城市建设目标体系》、《新余市水生态城市建设项目表》的任务和分工,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狠抓这项工作,抓紧行动,落实责任和人员,按时完成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内容并提交项目完成情况及目标体系完成情况材料。

徐文泊副市长再次强调,新余市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是落实江西省生态文明示范区的重要内容,为确保新余市顺利通过国家水利部对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的验收,各部门必须认清形式,明确责任,强化领导、勇于担当、绝不辜负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期望与信任。

会议上徐文泊副市长还对我市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整治方案进行了部署,要求水务、环保、住建等部门要认真对待,狠抓落实,全面掌握入河排污口数量和信息,加大执法力度,建立规章制度,规范入河湖排污口审批,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参加会议的主要有各县(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文广信局、市水务局等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成员单位副局长及业务科长共计5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