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启动乡村风景林建设工作

03.07.2015  12:06

  为积极融入全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快新余市“精美特新”中小典范城市建设步伐,新余市今年将启动乡村风景林建设工作。

  为逐步提高全市乡村风景林建设水平,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新余市采取“保护、完善、建设”三项措施,对树种结构合理、功能基本完善稳定的风景林加强管理和保护,对面积不够、林相不佳、树种单一的风景林进行补植增绿,对风景林缺乏或老风景林遭受破坏地段,采取栽植6公分以上樟树、枫树、木荷等乡土阔叶树,做到常绿与落叶,绿化与美化、花化、香化相结合。

  据悉,新余市今年主要选择一批交通便利,人口集中,干部群众积极性高,有护林护树的村规民约,能落实专人管护,并有经费保障的村庄作为乡村风景林示范建设点,对建设合格的风景林示范点市财政将进行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