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16.08.2016  12:05

  近年来,新余市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在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新余市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人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硕果累累,新余市先后被授予全省民宗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民宗系统宣传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并荣获全省民族团结教育知识竞赛一等奖,先后有3名同志被省政府授权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为缩小少数民族群众与当地汉族居民的生活差距,切实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和水平,充分体现党的民族政策的优越性,新余市严格按照民族工作“两个共同”的方针,以推动少数民族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民族企业为主线,积极促进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又好又快发展。2005年,安排市民宗局到红山村蹲点帮扶,联络几位政协委员撰写了“关于将姚圩镇红山民族特色村建设纳入新余市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的建议”后,经过上下协调,积极争取,红山村被优先列入第一批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点,2007年被列入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截至去年底,红山村少数民族村人均纯收入6400元,力塘下村少数民族村人均纯收入5700元,同比2005年分别高出88.24%、103.57%。全市27家民族企业均处赢利状态。同时,新余市实行政策上倾斜,切实解决少数民族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出台关于发展民族经济的优惠政策,鼓励少数民族群众大力调整产业结构,领办、创办民族企业,并切实在发展上谋划,着力发展少数民族特色经济。此外,在城市民族工作方面,新余市以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大力推进“四区”(城区、校区、园区、景区)民族工作。2012年,渝水区魁星路社区荣获全省“四区”民族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作者:新余日报吴晓敏、新余市民宗局袁丽卉

马哲海副局长深入峡江县金坪民族乡调研
来源:民族经济发展处、峡江县金坪民族乡    发布民族宗教局
新余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李新华深入少数民族村调研
来源:新余市民宗局    发布日期:2019-03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