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剑锋到新余市宣讲省委加强作风建设意见二十条

12.06.2015  17:38

  6月11日,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宣讲团到新余市进行宣讲。宣讲团成员、省纪委常委、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邓剑锋作专题报告。新余市市长董晓健主持报告会。市四套领导班子成员出席报告会。

  邓剑锋传达了6月8日省委书记强卫在南昌会见省委《意见》宣讲团成员的有关情况和对这次宣讲活动提出的明确要求。邓剑锋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西代表团审议时关于着力推动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吸取苏荣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彻底肃清苏荣等人腐败案件的影响,营造良好从政环境,深入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省委出台《意见》,决定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期间,组织宣讲团面向全省宣讲《意见》,帮助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全面准确领会《意见》精神,保证《意见》各项规定严格执行。

  邓剑锋在报告中详细解读了《意见》出台的主要背景、需要正确理解和把握的主要内容以及如何学习贯彻的几点要求,特别是围绕《意见》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规范选人用人行为、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等五方面提出的新要求,通过典型的案例和具体的事实,进行深入浅出的专题辅导和权威解读。报告深入浅出、脉络清晰、论据充分、语言生动,对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正确领会《意见》精神、全面落实《意见》要求、从严约束和规范自身从政行为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董晓健在主持报告会时指出,市委高度重视《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省委《意见》出台后,我市及时在新余日报刊发《意见》全文,并下发通知要求把《意见》作为各地各部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规定学习内容。日前,我市又制定下发贯彻《意见》的《实施办法》,对《意见》规定的“20条”逐条进行责任分工。

  董晓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省委《意见》和市委《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做到各级党员干部全覆盖,特别是领导干部更要自觉学习,认真吸取苏荣等人案件的教训,始终保持清醒认识、廉洁定力,为下属和身边人做好表率。

  董晓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要把贯彻落实省委《意见》和市委《实施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等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分工,将省委《意见》和市委《实施办法》逐一部署、落实到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一切违法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要以问责促履责,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党委、纪委和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严肃查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强化“不敢”氛围的同时,抓好党员干部经常性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营造良好从政环境,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参加报告会的还有:新余学院、新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副县级以上领导同志,县(区)党政正职,乡(镇、街道办)党政正职。(余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