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工会扎实推进“进园区、强基层、惠职工、促发展”行动

29.04.2016  10:32

近日,新余市总工会的班子成员纷纷深入全市四个工业园区调研,为开展全市工会干部“进园区、强基层、惠职工、促发展”行动摸清底数。省总工会启动全省工会干部“进园区、强基层、惠职工、促发展”行动以来,新余市工会积极响应,迅速反应,立即行动,扎实推进“进园区”行动深入开展。

新余市总专门成立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谢桂生同志担任组长,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赖新云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的“进园区、强基层、惠职工、促发展”行动领导小组,以加强对行动的领导。并实行市总领导挂点联系服务园区工作制度,每个班子成员挂点联系服务一个工业园区,要求市总班子成员每月进挂点园区不少于1次。目前,所有班子成员已经到挂点园区完成了调研工作。

结合本地实际,新余市总出台了实施意见,明确了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并将所有工作任务分解,逐一落实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新余市工会加大对园区和基层的经费倾斜。在帮助园区建设职工之家方面,凡在改扩建和新建并投入使用的,市总一次性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在促进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方面,市总对达到“六有”标准的乡镇(街道)工会每家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奖励,同时要求县区工会同额配套。在帮助园区建立健全“三师一室”方面,新余试行向非公企业派遣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同时聘请律师在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常年坐班。在调动企业工会主席积极性方面,对达到“六有”标准的非公企业,市总按职工人数给予一名工会主席或副主席适当工资补助。补助标准分为三档,职工人数在100-300人(含100)的每月补助100元;职工人数在300-500人(含300)的每月补助300元;职工人数在500人及以上的每月补助500元。

为夯实园区和企业工会工作基础。新余市总着力帮助解决园区工会有人办事方面的问题,要求国家级园区配备3名及以上协理员,其它园区至少配备2名协理员常驻园区开展工作,市总对每位协理员给予至少1000元的补助,同时要求县区至少每人给予500元。在提高园区企业工会干部素质方面,由市总出资举办园区工会干部培训班,园区工会干部享受免费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