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建档确保公车改革车辆有序移交

06.01.2014  15:31
  

新余市是江西省首家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试点城市。车辆处置与单位公共交通专项经费、参改人员个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驾驶员安置、公车服务中心组建和保障服务等方面内容一道列入车改总体方案。全市288个车改单位700多部涉改车辆面临着公开拍卖和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集中统一管理两种处置方式。

为确保整个车辆处置工作有序、高效、平稳进行,新余市出台《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改公务用车处置办法》,要求为每台涉改车辆建立档案,做到“一车一档”。档案主要包括车辆登记证、保险单、年检证、行驶证、环评证、车辆购置附加税证、车辆所有权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车钥匙等。

整个车辆移交过程按照国有资产监管和公务用车处置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认真核对车辆档案,做到移交的车辆证件齐全、有效。证件不全的车辆拒收,违章未处理的车辆也拒收,一个单位只要有一辆车拒收,该单位其余车辆也拒收。各涉改单位公车必须在12月31日之前全部上交,未交清车辆单位将不予享受车改补贴。

 

新余市档案局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