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建立村级民事代办制度情况调查

11.12.2015  11:48

  ●新余市政协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贯彻“三严三实”,必须落实到联系服务群众的具体实践中。正在新余市大力推行的村级民事代办制度,以解决农村群众办事难为出发点,致力于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这对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密切干群关系,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农村信息化进程,都将产生积极影响。近期,市政协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全市一县三区、12个乡镇、24个行政村,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对该市建立村级民事代办制度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学习考察了深圳市“互联网+便民服务”的经验做法。

  现状与成效——

  去年8月,罗坊镇试行村级民事代办工作,对解决农村群众“办事难”问题进行积极探索。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决定自2014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省委书记强卫作出批示:“代办点的做法好,应在深入开展‘三大工程’时推广”。目前,全市408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民事代办点,正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截止8月31日,全市各民事代办点为群众代办事务64536件,涉及事项28项,主要为保障类的低保、医保报销、危房改造;证件类的生育证、失业证、户口迁移和救助类的大病救助、医保报销、补贴资金。

  民事代办工作的主要做法是在每个行政村村委会明确一名村干部为民事代办员,其他村干部以及各村小组组长为民事收集员,由民事收集员负责收集村民需办理的事务,统一交由民事代办员负责代为办理,或由村民直接将需办理的事务交由民事代办员负责代为办理。各地普遍做到了五个统一,即统一印制《便民服务一本通》发给各行政村、统一代办服务场所、统一代办工作制度、统一代办工作流程、统一给群众发放一封信或一张卡。民事代办工作的开展,一方面方便了农民群众办事,节省了其时间、劳力和费用;另一方面转变了干部作风,融洽了干群关系。

  困难和问题——

  一是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有些地方没有真正把村级民事代办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来抓,表面上热热闹闹,实质上敷衍应付,一些工作举措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有关部门的服务对接工作存在差距。一些代办项目涉及的部门,对村级民事代办工作了解不够,没有及时出台相应的服务对接措施。有的在开辟绿色通道时,对代办员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方面做得不够。一些可以下放到乡镇办理的项目,没有及时下放到乡镇。有的可以在网上办理的事项,相关部门没有给予提示和指导。有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软硬件条件较差,加上协调沟通不畅,影响代办的效率和效果。三是宣传工作还需加强,有些代办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少数村对村民的宣传不够,一些村民不知道村里可以代办很多事情。有的村民则对村干部不够信任,担心村干部在代办中出差错,特别是需要收费的项目担心村干部多缴费。由于代办员的素质参差不齐,虽然经过一定的培训,部分代办员对相关政策和业务仍不熟悉,影响了代办工作的效率。四是考核激励机制有待完善。各地普遍是按照代办事项的数量来确定各村的工作量,决定补贴的发放,但漏登、错登现象比较常见。同时由于单纯的数量统计,不能全面反映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和群众认可度,存在一定偏颇。此外,边远村由于路途远,办事的交通费用较大;人口较多的村则由于事情多,工作量大,花费也比人口少的村多。这类村的费用缺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干部的办事积极性。因此,建立健全科学考核评价机制值得探索。

  对策与建议——

  尽快出台指导意见,搞好统筹协调。尽快出台深化村级民事代办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或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服务对接这项工作的目标和措施,尤其是在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上作出具体承诺,提出方便群众办事的实实在在的办法。

  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将村级民事代办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将民事代办工作列入乡镇和行政村的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积极探索村级民事代办工作的考核评价办法。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公开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民事代办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加强对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把经费保障机制与工作激励机制结合起来,可根据村庄大小、路途远近、工作好坏分配资金,对偏远地区适当增加补贴。

  完善村级民事代办工作制度,简化工作流程,扩大代办事项的范围。支持偏远乡镇在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便民代办点,帮助在城区居住的群众返乡代办事项,达到从村到乡镇、从区到乡镇双向贯通。有条件的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可拓展创新代办项目,进一步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难题。

  加强宣传引导,把村级民事代办制度建设打造成群众工作的品牌。既要鼓励村干部入户宣传,又要通过村干部办好每一件事的实际行动来传播,让村民了解代办的具体事项和完成时限,认识到民事代办是帮办,不是包办。按照“一员多能”的目标,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民事代办员的办事能力。鼓励各地创造不同层次的可复制的经验向全市推广,特别要注意发现和总结边远乡镇和村的经验做法。组织新闻媒体聚焦村级民事代办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和突出案例。实施“互联网+民事代办”“互联网+便民服务”等项目,深化村级民事代办工作。逐步完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流程和服务功能。以便民服务大厅为载体,整合各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统一集中受理,减少审批层级。在市县区自动化办公平台上建立民事代办系统,将终端延伸到村。建设市县(区)乡镇三级联网的网上办事大厅,开通标准化民政、人社、卫计、住建、城管、公安等便民服务事项,采取“互联网+”模式网上办理。努力提高村干部和村级代办员的网络应用技能,通过在农村普及互联网知识和技能,带动农村信息化,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群众办事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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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