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河长制”工作成效显著
12月6日上午,新余市政府新闻办和市水务局联合召开“凝聚精气神打赢翻身仗‘河长制’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中介绍了新余市“河长制”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成效。
据介绍,新余市实施的“河长制”,是指由市、县(区)、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行政区域“总河长”、“副总河长”,市、县(区)、乡(镇)党政四套班子相关领导担任河流“河长”,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村级组织全面履行河湖保护管理责任,创新河湖保护管理体制,建立水陆共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的河湖保护管理长效机制,以加强水管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维护水生态,保障河湖健康。
为指导各地科学开展河长制工作,结合新余实际,新余市提出了“河长主治、源头重治、系统共治、工程整治、依法严治、群防群治”的具体工作方法。要求各级“河长”坚决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牵头组织开展河湖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湖巡查保洁、河湖生态修复和河湖保护管理等重点工作。
实施“清河行动”是今年全省“河长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新余市部门联动全面开展“清河行动”。全市水务、环保、农业、城管等部门协调联动,全面开展清河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排查整治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存在问题企业50余家,责令限期整改45家,关停企业5家,停产整改4家,受到行政处罚23家;完成主城区雨污泵站清淤1260平方米,新建及维修雨水井、检查井86座;关停禁养区养猪场101户;建成农村垃圾中转站30个、配备保洁员3159人;取缔非法采沙场21家、摧平阻碍执法土堆30余方、拆除非法吊沙设备21台、拆除沙场工房5间;投入100多万元对城区公园淤泥、水面垃圾等进行了清理。
2016年是河长制工作试点年,新余市仅选择了渝水区和部分乡镇及河流进行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2017年新余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健全河长制组织体系,健立和完善河湖水域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河湖跨界断面、袁河重要支流、重点水域的水量水质水环境监测。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污染来源追溯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