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渝水区“旱改水”土地整治有序推进

14.12.2015  17:39

  寒冬时节,在渝水区姚圩镇河埠村“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现场,推土机正在忙碌作业,场面热火朝天……而这是渝水区实施“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的一个真实缩影。今年以来,为严格落实保护耕地制度,进一步挖掘全区的耕地后备资源,提升耕地质量,解决全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耕地占补平衡问题,渝水区对辖区1466.24亩土地进行“旱改水”,严守耕地红线,确保耕地实有面积不减小、质量不下降,从根本上扭转“占优补劣”局面。目前,“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踏勘、测量、可研、规划设计、预算编制、评审、立项已完成,正在陆续进行开工建设,预计2016年1月将完成竣工验收报备。

  如何推动“旱改水”土地整治工程实施?渝水区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的土地开发整理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和任务,将2015年“旱改水”整治项目工程按照把责任和权利下放,切实担起监管和服务。建立政府主导、群众参与、项目运作、社会介入、科技支撑的运作模式,建立和完善整治项目决策、沟通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严把项目立项审批,严禁有土地权属纠纷。同时制定下发《渝水区“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持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全面强化规划统筹、用途管制、用地节约和执法监管,加快建立共同责任、经济激励和社会监督机制,严守耕地红线,确保耕地实有面积不减小、质量不下降。

  同时,渝水区将“旱改水”整治活动工作做到前头,先期开展土地后备资源调查,查明项目区土壤、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候等农业环境因素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以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和土壤改良。并坚持“谁占谁补、先补后占、占优补优、有偿使用”的原则,通过水利、道路、土地平整等工程以及生物措施加以开垦整治和提升质量整理实现“旱改水”,实现全区对占补耕地在数量和质量上的平衡,从根本上扭转“占优补劣”局面。

  此外,渝水区不搞强迫命令和“一刀切”,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和调动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让群众从项目工程实施中真正能得到实惠。并与各乡镇签订责任状,确保开发面积和后期管护到位,明确乡(镇)村组三级管护责任,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旱改水”地块,必须种植水稻,严禁栽种高产油茶、苗木、药材等其他经济作物,严禁闲置、荒芜或非农业建设占用整治地块。而且明确了2015年“旱改水”整治项目工程地块验收合格后种植符合规定的水稻的奖惩办法,对验收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将扣除管护费;闲置、荒芜或非农业建设占用整治地块的视情节轻重按照处罚标准严格执行,并责令种植符合规定的水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