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认真贯彻实施新水保法

07.09.2015  15:47
原标题:我市认真贯彻实施新水保法

近年来,我市切实加强宣传,狠抓工作落实,认真贯彻实施新水保法的条款内容,实现水保事业的新发展。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保工作,机构人员和编制有保障,并将水保工作列入市政府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内容,每年都下达完成3万亩水土流失治理的考核指标任务。据统计,新水保法实施以来,我市通过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农业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种植经果林木、植树种草、封禁育林、兴建小型水土保持工程等措施,全市完成13.06万亩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水土保持意识较强,在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在出台规划时都能积极征求水保部门意见,如在制定《新余市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和保护规划》、《新余市生态市及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1-2020年)》、《新余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征求意见稿)》、《新余市“五山”山体保护与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新余市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总体规划(2012—2030)》等都征求市水保办的意见。同时,市水保部门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监督管理,依法实施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得到加强,全市共审批水保方案215个,其中市本级174个;水保设施验收工作呈逐年上升态势,全市共完成51个水保设施验收,其中2014年完成30个项目的水保设施验收,创历史之最;事中事后监管得到强化,市人大、省水保监测站、市水保执法部门、部门联合监督执法形成合力,查处一批水保违法违规现象;水土保持补偿费得到全面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