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采取措施提升森林质量

04.08.2014  17:59

7月27日,新余市林业局印发了《全市“森林质量提升活动”实施方案》,提出从今年起到2020年,拟用6年时间实施“森林质量提升活动”,通过强化森林科学经营,力争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0%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700万立方米,林分亩均蓄积量达4.1立方米,林业总产值突破90亿元,农民林业纯收入年均增长率达到12%。

一是全力实施造林绿化工程。重点抓好“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扎实推进退耕还林、防护林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市年均不少于完成5万亩的植树造林任务,确保我市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

二是积极开展低产低效林改造。重点改造单位面积蓄积量低、森林结构失衡、生态功能退化的防护林、用材林等。推广优良乡土珍贵树种种植,积极调整树种结构。力争到2020年,全市改造低产低效林25亩。

三是大力建设乡村风景林。采取“宜封则封、宜补则补、宜改则改、宜造则造”的模式,因地制宜开展风景林建设,鼓励种植樟树、枫香、木荷、桂花、苦槠等绿化效果好、生存寿命长、生态文化底蕴深厚的乡土阔叶树种,严格保护好现有风景林,有条件的自然村风景林面积不少于10亩。力争到2020年,全市40%的乡村开展风景林建设。

四是着力加强中幼林抚育。重点推进全市中幼林抚育项目,认真落实抚育措施、经费和责任,通过调整树种组成与林分密度,改善林木生长环境,加快林木生长,增强森林抗灾能力。同时,强化森林抚育示范基地建设,加强森林抚育效益监测,鼓励引导广大林农和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开展中幼林抚育。力争到2020年,全市累计抚育中幼林面积40万亩,中幼龄林年均生长量提高15%以上,亩平蓄积和综合效益全面提升。

五是坚持实行封山育林政策。对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生态公益林、天然阔叶林,以及植被丰富、阔叶幼树较多、具有天然下种或者萌蘖能力的地段进行封山育林,实行天然更新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促进森林生态系统自然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力争到2020年,全市每年新增封山育林面积不低于2万亩。

六是不断加大林木良种繁育与推广力度。全面提升林木种苗生产供应能力,建立“定向供种、定点育苗、定单生产、定向供应”的良种苗木生产使用机制,提高林木良种使用率。加强乡土造林树种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增强良种壮苗的有效供给。力争到2020年,重点工程项目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100%,其他人工造林良种使用率达到80%。

七是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强林地管理,严格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遏制林地非法流失,减少森林资源消耗,确保到2020年我市林地保有量稳定在277万亩,森林保有量稳定在194万亩。深入开展打击乱征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专项执法行动,确保我市森林生态资源安全。

八是全面提高林地产出率。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做大做强以高产油茶、毛竹、苗木花卉、森林旅游为主的绿色生态富民产业,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产出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