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重拳出击严查“酒驾”“毒驾”

24.09.2015  15:11

   我市重拳出击严查“酒驾”“毒驾

   截至22日下午6时,新余交警部门共查处“酒驾”48起,“毒驾”1起

  中秋、国庆即将来临,旅游探亲出行集中,亲朋好友聚会增多。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的部署,9月18日至9月27日,新余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非治违”第五波次集中整治“酒驾”“毒驾”统一行动,严厉打击“酒驾”“毒驾”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为广大人民群众欢度佳节创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截至22日下午6时,新余交警部门共查处“酒驾”48起,“毒驾”1起。

   交警零点直击查处“酒驾”“毒驾

  18日凌晨零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中队执勤民警来到长青北路北湖星城处设岗查处酒驾违法行为。凌晨1时许,一辆挂有赣K车牌号的黑色小车经由长青北路由北向南驶来,刚好遭遇交警部门的例行检查。执勤民警示意该车停靠路边接受检查,该车驾驶员下车后,执勤交警发现他脸色红润,口中散发着酒气。确定这一情况后,执勤交警利用酒精测试仪对该驾驶员胡某进行检测,发现胡某呼气酒精含量达到65毫克,属于酒后驾驶。执勤交警第一时间将胡某违法信息录入电脑,并当场对其处以记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限期参加驾驶证科目一考试和相应罚款等处罚。

  9月18日,全国公安交警“打非治违”第五波次整治“酒驾”“毒驾”统一行动正式开始。当日凌晨,零点的钟声刚刚敲过,市交警支队特勤中队的警员们就全副武装在城区主要路口展开“酒驾”“毒驾”查处工作,打响了我市“酒驾”“毒驾”统一整治行动的第一枪。该中队连续更换三个查处地点,至凌晨4点多,共计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6起,其当事人违法信息全部被录入公安交警综合平台。

  21日,该中队充分发挥支队打击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尖刀突击队”的作用,再次于当晚8时出击整治“酒驾”“毒驾”,查处“酒驾”违法行为6起,“毒驾”行为1起,“毒驾”违法嫌疑人胡某被拘留。

   现场录入违法信息杜绝“说情风

  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严格规范执勤执法,民警上路执勤必须开启执法记录仪、对讲机,严格实行查处“酒驾”“毒驾”现场宣读、报告制度,对当事人实施酒精含量测试、毒检后,民警应当场向当事人宣读检验结果,并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宣读过程和检测结果。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交通科获悉,支队要求上路执勤执法的单位一律携带电脑,查处一例“酒驾”“毒驾”违法行为,立即将其违法信息录入公安网机动车违法信息系统平台,以此杜绝“说情风”。

   今年查处“酒驾”行为849起

  “明显感觉今年交警部门查处‘酒驾’的力度更大了,朋友圈经常传谁谁谁喝酒开车被查到了;现在开车哪里还敢喝酒啊,每隔一段时间开车出去都能看到交警在查‘酒驾’。”谈及外出吃饭一路看到的“风景”,市民卢先生感叹说。

  酒后或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对自身及他人出行造成的危害极其严重,按照公安部123号令规定,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而“毒驾”的危害性则远远超过“酒驾”,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毒后驾驶行为一经查出,将吊销驾驶证,并3年之内不得重新申领。

  新余交警部门高度重视打击“酒驾”“毒驾”违法行为。据介绍,我市查处“酒驾”“毒驾”违法行为整治行动进入常态化,交警部门平均每周都会有查处“酒驾”的行动。交警部门如此频繁地查处“酒驾”,其目的是震慑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据市交警支队交通科统计,截至9月22日,今年以来,我市开展规模以上查处“酒驾”整治行动40余次,查处“酒驾”行为849起,查处“毒驾”行为超过2起,行政拘留达数十人。

   警种联动依法高效查处“毒驾

  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注重警种联动,交警部门会同禁毒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发现连续闯红灯、连续蛇形行驶的车辆,以及在执勤执法和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现驾驶人存在精神萎靡不振、反应迟钝、嗜睡、精神恍惚、神智不清、胡言乱语、目光呆滞等吸毒特征表现或者有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发生交通事故的,将进行“毒驾”抽查检测,并会同禁毒部门规范查处流程,做好拦截车辆、询问驾驶人、现场检测、系统核查、血尿检验、强制措施适用等执法办案环节的衔接工作,依法高效查处“毒驾”。

  同时,警方将采取错时执勤、昼夜巡查、定点蹲守、分散设卡、交叉执法等方式,提高检查密度、频度和效率,确保午后、夜间、凌晨时段不失管、不失控,并适时采取异地用警等方式,开展跨辖区查处“酒驾”“毒驾”统一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