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首次表彰了六名服务交通公益人物

03.12.2014  11:25

新余市首次表彰服务交通公益人物

6名普通市民获此殊荣

  12月2日,新余市公安交管部门在抱石公园广场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号召市民抵制七类交通违法行为,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出行。活动期间,新余市首次对殷赣康、张赣春等6名服务交通公益人物进行了表彰。

  当下,越来越多的团体和市民不断地加入到宣传文明交通的行列,许多人自觉成为了倡导文明交通行为的志愿者。新钢退养职工殷赣康、张赣春夫妇就是其中的两位杰出代表,他们常年坚守在沁园路,义务疏导上下班高峰期的路口交通,为社区一方畅通作出了贡献。为表彰先进,经有关单位推荐、评选活动委员会评定,评选出新余市首届服务交通公益人物6人,其中“交通安全宣传代言人”2人,“交通安全宣传大使”2人,“交通安全志愿者”2人。颁奖仪式结束后,殷赣康说:“交通安全,人人有责。我希望广大出行市民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个人的安全,能做到不抢道行驶,互相礼让,在出行中养成尊老爱幼的好习惯。大家做到这些,相信城市的交通就可以发生很大的改变。

  近年来,新余市道路交通发展迅猛,交通需求持续高涨。这是经济社会繁荣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的标志,也是改革开放的辉煌成就。但同时,车辆的增多,也给城市的资源、环境等方面带来巨大压力,并引发了交通拥堵等诸多现实难题。

  从查处交通违法的情况看,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七类违法行为占所有交通违法行为总量的近四分之一,而超速更是位列之首,是“马路第一杀手”。超载、占用应急车道普遍多发,而毒驾已成为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新问题,社会高度关注。从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地点来看,既有城市地区,又有农村地区;既有高速公路,又有普通道路。从危害程度来看,超速、超载、酒驾、闯红灯导致的交通事故量大,恶性程度高。占用应急车道和不礼让斑马线,既危害了公共利益,又漠视他人生命,妨害交通秩序,破坏社会风气。

  2014年12月2日是全国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此次活动的主题为“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当日,新余市各县区、各单位、部门以“交通安全日”为载体,精心组织主题宣教活动,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公德意识,让安全文明出行更加深入人心。现场宣传活动结束后,服务交通公益人物和文明交通志愿者们一起观看了公安微电影《意外》。(廖敏 记者王若刚 实习生陈冰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