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高规格会议推进“河长制”工作

30.03.2016  17:53

3月28日,新余市召开会议布署推进“河长制”工作。市委书记刘捷,市委副书记、市长董晓健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王庆,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李新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尚伟,市政府秘书长喻国杰以及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及县(区)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悉数出席。会议规格之高可谓少见。

市委书记刘捷在会上强调,要以落实“河长制”为抓手,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建立我市“河长制”的制度、责任分工体系,建立“河长制”责任追溯和检查、通报、考核制度,及时公开河湖断面水质监测数据,努力实现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恶化,使新余逐步实现河更通畅、水更清澈、岸更翠绿、景更优美。

在讲话中,市委书记刘捷向全体人员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领导带头,各县(区)要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和“河长制”工作机制,摸清家底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河长制”工作重点难点。要引导全社会参与,克服“上热下冷”问题,加大曝光力度,营造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浓厚氛围,确保新余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和“河长制”工作在全省有位置、有影响、有特色。

市委副书记、市长董晓健在讲话中指出,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和“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突出重点,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新余特色;要深入推进“净空、净水、净土”行动;要加大生态文明理念、知识宣传,倡导节约、环保理念,营造崇尚生态文明社会范围。

会上还书面传达了省级“总河长”第一次会议精神;听取了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情况汇报;审议讨论了我市《2016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及 “河长制”四项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