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强化成果运用做好巡查工作后半篇文章

21.08.2015  13:38

  近年来,新余市通过开展巡查工作,既瞪大眼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又充分运用成果,剑指问题倒逼改革,发挥好遏制治本作用。

  反馈问题不遮不掩。切实抓好巡查反馈工作,避免“一巡了之”。按照“分层反馈,直指问题”的要求,将巡查情况严肃认真地向被巡查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反馈,传导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在反馈过程中,要求被巡查单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将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遮遮掩掩、一五一十严肃地指出,让大家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治治病的效果。同时要求被巡查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和巡查组共同签收反馈意见,立此存照,强化和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线索移交依规依据。建立健全移交问题线索定期通报制度,做好分类移交工作。对属于干部贪腐类问题线索,由市委巡查办汇总后,统一移交到市纪委案管室。对属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统一移交到市纪委党风政风室。巡查结束后,巡查组及时“交账”,巡查办会同案管室、党风政风室定期对账,案管室和党风政风室负责督办,巡查移交问题的办理结果,要求在三个月内书面反馈给巡查办,巡查办跟踪督查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确保事事有着落。

  问题整改动真碰硬。巡查组将存在突出问题在党内公开通报,要求被巡查单位即知即改,消化存量,遏制增量。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等方面的顶风违纪问题,以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及时查处,突出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一般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通过立行立改、抓早抓小,使党员干部受到党性教育,促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今年,市委巡查组对高新区和分宜县双林镇巡查时,及时移交违反八项规定问题线索4起,督促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公布调查结果,起到了震慑作用。巡查组还对4名没有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县级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巡查反馈意见,党委(党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把责任压下去、落实到人,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整改。巡查组还视情况积极开展  “回头看”,对已巡查过的单位或部门杀个“回马枪”,推动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巩固巡查整改成果,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剖析典型堵塞漏洞。对带有普遍性、关联性的问题,举一反三,剖析典型,从体制机制、监督管理上深挖根源,提出具有全局指导作用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同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堵塞漏洞,以发挥巡查的最大效果。针对巡查发现的有的单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屡禁不止现象,市政府及时出台《新余市本级非税收入管理实施办法》,在规范执收行为的同时,明确非税收入统一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由财政部门监管,实行收支分开、项目管理,不与执收单位支出直接挂钩,从根源上遏制了“三乱”现象的蔓延。针对巡查发现的一些单位存在长期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市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改革财政预算制度的意见建议。市政府将全市135个事业单位4000余名人员的40%绩效工资全部列入财政预算支出予以保障,每年财政增加5000万余元财政支出,彻底杜绝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弥补经费不足的问题。(新余市纪委    范泊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