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村级民事代办制向纵深推进

24.08.2015  17:28

  本报新余讯 (江西日报记者徐国平 通讯员平国旺)“以前办事不知道该找谁,要提供什么材料,来来回回地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办得好。现在只要把相关材料交给村里的民事代办员后,就回家等着拿证了,真是省心省事。”8月18日,记者在新余市渝水区下村镇甘秀埠村委民事代办点,遇见前来办理二胎准生证的村民宋海梅。她的一番话,代表了新余市全面推行村级民事代办制以来村民们的真切感受。

  去年8月,新余市在渝水区罗坊镇开始试点村级民事代办工作,解决村民普遍反映的“到乡镇或上级部门办事比较难,有时材料带不全,有时办事的人又不在,经常要跑几趟”的问题。为在全市全面推行村级民事代办制,该市把村级民事代办工作列入2015年全市改革创新重点任务及着力解决的30件民生实事之一,自今年1月开始,在全市37个乡(镇、街道)408个村推行村级民事代办制,给予每个村每年5000元的民事代办经费,县、乡两级财政分别按3000元、2000元的标准配套。新举措让村民足不出村、不花一分钱就可轻松办理低保、生育证、医药费报销、农机补贴等28类事项,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今年5月份,该市进一步规范全市村级民事代办工作,推进全市村级民事代办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将村级民事代办制向纵深推进。全市村级民事代办工作做到“五个统一”:统一内容样本目录,做到“有求必应”;统一代办服务场所,做到“有处可找”;统一代办工作制度,做到“有法可依”;统一代办工作流程,做到“有章可循”;统一纳入绩效考核,做到“有奖有惩”。目前,该市已下发统一制作的《便民办事一本通》,408个村级民事代办点均实现了有门牌、有专人、有电话、有制度、有台账。

  与此同时,该市把民事代办工作列入各乡(镇、街道)对村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并将代办服务工作成效和群众满意度与村干部的工资报酬挂钩,提高广大代办员的积极性。每季度,市委组织部联合有关部门,通过查阅台账、走访村民、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督查。在村级民事代办制向纵深推进过程中,该市各个乡镇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更方便、更快捷的方式为民做实事、办好事。渝水区水北镇实行“三级代办”制,即在水北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渝水区行政服务中心各设立民事代办服务窗口,形成村级代办、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区行政服务中心“水北镇民事代办服务窗口”代办的“三级代办”体系,有效地畅通了民事代办便民服务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