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村级民事代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14.12.2015  14:16

有事就找代办员,在村里就能把事情办好,真是又省心又暖心。”12月11日,记者在仙女湖区九龙山乡后元村民事代办点,遇见前来办事的村民胡平根,他的一番话代表了新余市全面推行村级民事代办制以来村民们的真切感受。

去年8月,新余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在渝水区罗坊镇试点村级民事代办工作。今年初,新余市在全市37个乡镇408个行政村实行村级民事代办点全覆盖,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28类事项列入代办范围。每个代办点均做到有门牌、有电话、有制度、有台账、有责任人,建立了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3项制度,制作了《便民办事一本通》。适当给予民事代办员一定经济补助,市里给予每个行政村每年5000元民事代办经费,县、乡财政分别按3000元、2000元的标准配套。为全面落实推广,新余市把村级民事代办工作列入2015年全市改革创新重点任务及着力解决的30件民生实事之一。

九龙山乡是一个偏远乡镇,大部分村庄位于山区,以前村民“办事难”普遍存在。胡平根说:“我们村离集镇7公里,以前办事要跑到乡政府,还不知道该找谁。要是对政策不了解,材料又没带齐,还得跑‘冤枉路’。现在方便多了,代办员会帮着把事情办好。

办事不出村,干部成跑腿“专业户”。如今,村民都可以享受到村级便民代办点的零距离服务,像生育证、低保证、社保卡等,村民都可以足不出村,也无需花一分钱,坐等服务送上门。

干部服务进一步,群众就少跑路。我们不仅是村民的专职办事员、‘快递员’,还是政策的讲解员。”后元村支部委员、代办员周小敏乐呵呵地说。

村级民事代办,办的虽然是一件件小事,但却是提升干部在群众心中形象的一件大事。村级民事代办是一项平常的制度,但却是转变干部作风、融洽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基层组织政权的大制度。”九龙山乡党委书记张红根说,自村级民事代办点设立以来,全乡共为民办事2600余件。

经过一年的全面推广,村级民事代办制度在我市已成常态化,还被列入全省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一市一点”攻坚项目,省委书记强卫作出批示予以充分肯定:“代办点的做法好,应在深入开展‘三大工程’时推广。”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民事代办事项约8.1万件。新余市委书记刘捷说,推行民事代办制度,设立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就是要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