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民间投资助力经济发展

27.05.2016  16:28

  投资是发展的“强引擎”。投资不仅靠政府,更要民间投资。

  近几年,新余市委市政府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高度重视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据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全市民间投资完成551.37亿元,占全部投资比重67%,其中第一产业民间投资完成59.85亿元,同比增长80.2%。

  民间投资“唱主角”,在我市经济方式转变、产业结构升级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作用日益凸显,民间投资已成全市稳增长的“新活水”。

  “” 转职能优环境 

  民间投资是经济增长的最大潜力和持续动力。

  近几年,新余市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通称“民间投资36条”)等文件精神,积极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同时,结合新余实际,相继出台促进民间投资的相关配套措施和实施意见等各类文件,在政策保障、规范指导、优化环境等方面给民间投资“保驾护航”。

  围绕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政策引导、孵化基地建设、降低门槛等方面重点予以保障。比如,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截至目前发出“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6250户。

  围绕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改善促进民间投资的政府服务。比如,采取“整合流程、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方式,审批时间由原先193天缩短到现在30天;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帮企业解决各类问题。比如,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等方式,引导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 拆掉隐形门槛 

  隐形门槛,一直是制约民间投资活跃度的关键因素。

  近几年,新余市按照“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凡是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明令禁止的行业,都对民间资本开放并享受与其他资本同等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交通运输、水利等基础设施领域和行业;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投资;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BOT、BT等方式,参与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城市园林、绿化、污水垃圾处理专业市场、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旅游景区服务设施等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鼓励民间投资投向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鼓励民间资本投向文教体卫等社会事业;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地方金融业;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生产性服务业;积极促进民营企业在软件开发、服务外包、网络动漫、广告创意和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拓展,扩大就业渠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

  围绕这些民间资本开放行业和领域,全市从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政策支持、简化审批程序、加强政策引导等方面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切实解决了民间资本准入“门槛高、困难多、阻力大”等问题。

  “” 培育重商文化 

  打赢翻身仗,投资是制胜法宝。

  近几年,积极培育重商文化,营造亲商、尊商、重商的浓厚氛围,加大对民间投资扶持力度,在财政补助、土地供应、贴息贷款、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价格等方面给予支持,推动全市经济健康持续较快发展。

  特别是围绕民营企业贷款动力不足以及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期限短等问题,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加大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民营企业股权和债权融资支持力度,发挥政策性金融对民间投资支持作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2013年至今,累计发放中小微企业贷款10822户,累计发放金额858.9亿元;引导银行业机构推出多种适应“三农”客户多元化金融需求的产品和服务,截至3月末,全市银行涉农贷款余额239.78亿元,比年初增长8.05%,增速位居全省前列;加大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民营企业股权和债权融资支持力度,组建产业基金,加大对民营企业私募股权融资支持。截至目前,市级还贷周转金帮203户企业提供361笔倒贷54.41亿元,累计节约企业还贷成本4091万元,成功帮助一批民营企业“渡关化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