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生猪定点屠宰上市率达98%以上

01.09.2014  12:22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加强生猪屠宰监管是确保舌尖上安全的民生工程。

    7月8日,江西省肉类食品协会在井冈山召开关于全省生猪定点屠宰监管研讨会上,参加研讨会的30多家生猪定点屠宰理事单位一致认为,新余市中心市区、高安市各乡镇等区域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工作已成江西省的监管典范。

    新余市城区生猪定点屠宰上市率达98%以上

    新余市商务局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队长柳为新介绍,自2010年9月接管生猪屠宰监管职能以来,他们严格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围绕“责任明确、重点突出、扎实推进、确保实效”的总体要求,保证质量安全为重点,以保障市民吃上“放心肉”为己任,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强化对屠宰企业日常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

    近四年来,新余市商务局积极联合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2次,出动执法人员6756人次,捣毁私屠滥宰窝点32处,依法缴没私宰生猪产品5000余公斤;不定期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1470人次,监督销毁病猪肉、劣质肉和猪婆肉等不合格生猪产品84836公斤。目前,新余市城区生猪定点屠宰上市率达98%以上,乡镇定点屠宰率达90%以上,从而确保老百姓吃上“放心肉”。

    显著效果的取得首先得益于领导的高度重视。新余市成立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及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分管副秘书长,多次主持召开全市生猪屠宰监管工作推进布置会,协调落实有关工作的推进。对经多次宣传教育仍不听劝告的顽固私宰窝点,成立专案组,市里拨付专项工作经费,从商务、公安、工商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给予重拳打击。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由市政府牵头,派员赴厦门、广州考察学习生猪屠宰管理及两法(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

    其次是建立长效机制,出台保障制度。新余市生猪定点屠宰领导小组出台了《新余市推进猪肉及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市商务局和市工商局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规定,以保障全市肉品质量安全。市农业部门为进一步规范肉品检疫滚筒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全市各乡镇自2011年9月15日起开始启用新的检疫滚筒印章。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无害化处理监管。建立“生猪屠宰监管视频监控系统”,对城区两家A类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生猪进厂检验、宰前停食静养、同步检疫检验、肉品出厂交易、无害化处理五个关键环节实行24小时远程实时监控;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两证两章”和进出货台账的管理。

    最后是做好元旦春节、端午、中秋重要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肉品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建立协作机制,与新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签署了工作合作协议,实现了与司法部门信息共享。商务、公安、工商、食药监、农业等部门各司其责,协同配合,开展市场联查、集中整治和联合执法。此外还在执法过程中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注重打疏结合。一方面,找准“切入点”,采取“主动上门,晓之以理”的方式,反复劝说私宰窝点户停止宰杀,或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诉求,要求他们到指定屠宰企业实行代宰,并会同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上门做工作,协商进厂代宰方式及相关管理办法;另一方面,把握“着力点”,说服市场生猪肉品经营户放弃经营私宰肉,到定点屠宰厂批购生猪产品。

    对顽固私宰窝点进行严厉打击、坚决取缔,城区内原私宰点于2013年5月已全部取缔。2013年,他们与新余市公安部门组成的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活动专案组,经过近两个月的调查取证,成功捣毁了长期盘踞在渝水区城北办贯早村的私宰窝点,并依照相关法律将案件移交至司法机关查处。该案嫌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处罚金五万元。2013年6月,他们积极配合良山公安分局查处一起加工病害猪肉案。

    注重舆论引导,依托媒介、现场宣传、自办刊物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进行宣传,凡遇打击私宰窝点行动,就主动邀请市电视台、报社记者参加,并跟踪报道。同时,利用3·12、3·15等宣传日举办宣传活动,进行肉品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积极引导市民通过“12312”商务举报投诉热线维护自身权益,共同抵制劣质肉品,形成社会共同监管、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