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突出“防未病、治已病”把纪律挺起来严起来

15.10.2015  17:27

  今年以来,新余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对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廉政约谈、警示教育、函询诫勉、通报批评等方式,开展廉政提醒,防微杜渐,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取得明显效果。

   严明纪律,宣传警示早教育

  新余市坚持教育先行先导,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党规党纪的宣传教育,警示党员干部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大力开展读书思廉、党课讲廉、家庭助廉、考试测廉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党规党纪意识,做到把纪律挺起先要明纪。及时启动典型促廉、案例警廉活动,利用正反典型进行警示教育。利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大对勤廉典型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以用权,严防以权谋私。加强典型案例剖析,用“身边人、身边事”  以案说纪、以案明规开展警示教育。年初,市纪委把近年查处的典型案例编印成册,及时下发到各县区和市直单位,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对照学习。全市各地各单位还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和旁听法院对腐败案件的审理,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不想腐”思想防线。加大对查处的案件通报曝光的频率和力度,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批”的警示效果。

  与此同时,每逢节假日、重要节点及时严明纪律要求,向全市3000多名科级以上干部发送廉政短信,经常性提醒其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今年以来,市纪委对存在轻微违纪的12名县级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责令1人写出书面检查。

  防微杜渐,监督检查早纠正

  新余市把监督检查作为常态工作来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等措施,早提醒、早纠正。年初,市纪委聘请10名党风政风社会监督员,在“主动出击”上下功夫,勤打听“张家长、李家短”,加强全市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监督,受理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根据反馈的情况,打电话问问,找本人谈话核实,让其写材料说明情况。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明察暗访长期化、制度化,每逢重要节点,盯紧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福利等突出问题,不间断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对一般违纪问题绝不姑息、不手软,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小错酿成大祸。

  通过发挥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利剑作用,对全市所有直单位进行全面“健康体检”,瞪大眼睛发现问题,竖起耳朵探查动向,着力查找“廉洁从政、八项规定、政治纪律、选人用人”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化对被巡视地区和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对发现轻微违纪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做到“大喝一声,猛击一掌”出汗排毒,让其醍醐灌顶、迷途知返;对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及时移送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今年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13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5起,通报13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6人,促进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明显好转。

   动辄则咎,有腐必反早查处

  新余市突出反腐新思路,把抓早抓小作为案件查处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有腐必惩,有案必查,立足抓早抓小、查早查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苗头性问题演变成严重性问题,一个人的问题演变成一群人的问题,经常拽拽袖子、咬咬耳朵、拍拍肩膀,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惩治腐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案件查处“不手软”,在严肃查处少数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的同时,重点查处农村和农业补贴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扶贫对象救助、建房规划审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丧葬殡仪“红包”等多个领域腐败问题,有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坚决严肃查办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制度,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同时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坚持快查快结,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和涉嫌违法犯罪的违纪违法问题,迅速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提高办案效率,降低社会影响。

  1至9月,全市受理信访举报1361件(次)、立案151件、处分176人,同比分别增长128%、27%、87%。其中,立案查处“一把手”违纪案件24件,查处县处级干部11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查办案件的数量在全省排位靠前。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08件,处分110人,有力地推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余市纪委  范泊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