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旭明、裴晓华副巡视员率队赴新余、萍乡调研规范市场秩序和打击侵权假冒工作

29.09.2015  20:03

  9月23-25日,省商务厅副巡视员何旭明、裴晓华率队赴新余市、萍乡市、莲花县实地调研规范市场秩序和打击侵权假冒等工作,检查了商务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并分别召开市县两级座谈会。新余市和萍乡市及所辖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厅市场秩序处和省流通产业促进中心有关同志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何旭明对新余市和萍乡市在规范市场秩序和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所采取的举措及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以国发�2015�49号文件精神为主线,扎实做好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商务综合执法、打击侵权假冒四个方面的工作。裴晓华提出要加强学习领会国发�2015�49号文件,将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相结合,按照省厅2015年商务领域规范市场秩序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履责,创新工作,营造公平竞争、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座谈会现场



现场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