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采用新标准评价空气质量

17.03.2014  09:38

  中国江西网新余讯 江西日报(通讯员卢建华、刘伟平)“2014年3月3日,空气质量:良,空气质量指数:53”——这是笔者近日在新余市环保局官方网站看到的当天该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状况。新余市于3月1日起提前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并向社会实时公布该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新余市被列入全国第三批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实施时间为2015年1月1日,但该市为加快实现建设美丽富强新余这一目标,于3月1日起,在该市环保局官方网站实时发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采用与新标准相应的AQI进行评价,相关实时数据发布在江西省环保厅官方网站中的“江西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AQI)发布平台”,实现全国联网。

  随着该市工业发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日益增重。为有效应对该市大气污染现状,该市加强工业大气污染控制,加大执法检查频次,监督重点排污企业降低生产负荷,限制产能,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加强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控制,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倡导绿色出行。

 

来源: 中国江西网-江西日报
编辑: 薛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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