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公告:赴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谨防寨卡病毒

08.09.2016  09:35

  新华网北京9月7日电(徐宁)9月7日,针对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寨卡病毒病疫情,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提醒近期准备前往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广大游客,注意防范寨卡病毒。

        据悉,自8月27号新加坡确认发现首例寨卡病毒感染病例以来,新加坡寨卡病毒感染人数呈持续上升趋势。截至9月4日中午,新加坡境内寨卡病毒感染病例数已增至242例,其中23名中国大陆患者和1名中国台湾患者确认感染寨卡病毒。另外,根据世界卫生组织通报,美洲地区50多个国家和印度尼西亚、泰国等东南亚国家发生了寨卡病毒病本地传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质检总局警示公告,提醒近期前往新加坡的旅行者注意防范寨卡病毒,应采取严格预防措施避免被蚊虫叮咬,如穿着浅色长袖衣服及长裤、喷涂蚊虫驱避剂、使用蚊帐等。在新加坡期的中国公民注意监测健康状态,如被蚊虫叮咬,并出现发热、皮疹等症状时,应当及时就医。旅行者可到各地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联系进行免费检测。

        国家质检总局提示,近期从新加坡等发生寨卡病毒病本地传播国家和地区返回人员,入境时如有发热、皮疹等症状,应主动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口头申报,并立即就医,并告知医生旅行史。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要加强联防联控,做好寨卡病毒病疫情监测。

        寨卡病毒简介:

        寨卡病毒是黄病毒科黄病毒属一名成员,为正链 RNA 病毒,其结构含有包膜和二十面体蛋白衣壳,与登革热病毒、黄热病毒、乙型脑炎病毒、西尼罗病毒等虫媒病毒属近亲。

        寨卡病毒是一种虫媒病毒,蚊媒叮咬寨卡病毒感染者而被感染,其后再通过叮咬的方式将病毒传染给其他人。

        人感染寨卡病毒后一般会出现低烧、皮疹、结膜炎、肌肉关节酸痛和疲劳,症状持续两到七天。但有80%的感染者不会出现症状。

        控制寨卡病毒传播的主要方法是消灭蚊虫孳生的条件,用驱蚊剂和蚊帐等方式防止蚊子叮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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