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江铜“三自”改革路径及成效分析

17.05.2016  03:51

新华社信息南昌5月13日电(记者李美娟)一年多来,作为江西省五大国有企业试点改革之一的江铜“三自”改革进入“总结”阶段。期间,国资委放权归位于企业,赋予企业充分法人财产权和市场主体地位;企业履权行责,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创新力和抗风险能力等“五力”明显增强,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达到了试点预期结果。

——“三自”试点启动 企业监管方式“改进”

2014年8月,江西省国资委决定在江铜集团推行“自主拓展、自主决策、自主经营”的试点。江铜集团企业管理部总经理蒋集云说,“三自”试点简而言之就是三句话:以战略规划为导向,实施自主拓展;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实施自主决策;创新体制机制,实施自主经营。

江西省国资委主任陈德勤说,根据《江铜集团“三自”试点工作方案》,江西省对江铜在监管方式上发生了变化。改革目的是通过赋予江铜集团“三自”权力,促进集团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内部改革的全面深化和体制机制的创新,使之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

在自主拓展方面,支持江铜集团自主进行产业布局和区域布局,突破现有区域设立相关管理平台,实现企业自主拓展;支持江铜集团积极“走出去”,在全球范围内自主拓展;对江铜集团战略规划实行动态管理。

在自主决策方面,一是赋予江铜集团更多投资决策权。除1亿元及以上、合并净资产1%以内的投资项目由江铜集团自主决策、事后备案外,其他1亿元以下投资项目均由江铜集团自主决策。同时赋予境外自主决策设立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以下子公司的权限。在试点过程中,省国资委又进一步放权,所有主业投资项目均由企业自主决策,不需备案。二是赋予江铜集团更多产权管理自主权、分配自主权、财务管理自主权,并下放了部分高管人员的任免权。

在自主经营方面,创新国资服务理念,明细监管职能和监管重点,不越位,不错位,并给予最大的支持和协调。

放开了手脚,企业自己做主,是利好更是挑战。江铜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李保民说,“三自”试点,真把江铜推向了市场,是对江铜的一次严峻考验。

——从“婆婆罩着”到“自家做主” 市场触手可及

“三自”改革就是给企业更多的决策权和自主权,实现从“婆婆罩着”向“自家作主”、由“流程行权”向“放权提效”的转变。

“去年江铜在深圳成立了深圳江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公司的成立,拓展了江铜的融资渠道,完善了企业金融板块体系,同时便于用好境外低成本资金,帮助解决亏损企业贷款难等问题。”江铜集团计划发展部总经理吴东华说,“从江铜党政联席会决定通过,到公司正式成立,只用了38天。”

实施“三自”试点后,江西省国资委明确,江铜投资金额为1亿元到净资产1%的项目执行备案制。这一决定让企业大大受益。

“以前虽然国资委审核的时间不长,但是我们需要准备法律意见书、财务意见书、可研报告等资料,无形中拉长了决策的流程期。现在就不一样了,审批权限下放后,公司看准了,立刻可以做。”吴东华表示。

“过去很多事情有‘婆婆罩着’,现在要‘自家做主’,确实给企业大大增加了压力,但也给企业带来了‘松绑’后应对市场的‘腾挪空间’,进一步激发了企业直面市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李保民表示,从“婆婆罩着”到“自家做主”,江铜集团迎来了新的发展空间。

江铜的投资机制焕然一新。通过“三自”试点,江铜限额内投资由“审批制”改为了“备案制”。为了更好地用好投资权,在投资决策上,除了继续做好事前调研评估外,在决策时实行了“书面票决制”;在决策表决时,每人一票,写清楚“赞成”、“反对”或“保留意见”,并阐述其理由,从而保证了投资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据初步统计,近两年,江铜自主决策,先后向所属子公司、合营公司、海(境)外公司投资达8.69亿元人民币,增资达2156万美元。

——接住管好用活 传递改革动力深化内部改革

2015年,在全行业大面积亏损的背景下,江铜仍然实现了销售收入超2000亿元、利税超40亿元。公司位居世界500强第354位,较2014年前移27位,较2013年首次上榜时前进60位。

在实施“三自”试点改革过程中,江铜完善管理制度,梳理管理流程,保证权力承接。

江铜集团首先从制度建设这一基础性的关键环节入手。根据工作方案,江铜集团形成《关于落实集团公司“三自”实施方案具体工作的通知》,抓住“完善制度、梳理流程”重点,逐一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通过一年试点,江铜集团已经对投资及后评估、财务、资产评估、资产抵押、期货保值、外汇业务、风险防控、干部管理等13个方面的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江铜集团在制度、流程和职责层面实现了对“三自”试点放权的承接,保证了省国资委所放权力能接得住、管得好、用得活。

一方面,江铜集团在投资决策上,除了继续做好事前调研评估外,在决策时实行了“书面票决制”,保证了投资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另一方面,实施了管理层级与管理责任的放权传递。比如,修订《远期外汇管理制度》,在明确有关业务职责、权限时注重风险的把控,较好地贯彻了“先建立风险控制制度,再开展业务”的原则;又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修订了“限额以上项目”标准,在省国资委放权江铜的同时,江铜集团又适时下放部分管理权限,体现了扩大基层单位自主权的思路,从而放大了试点效应,提升了试点功率。

同时,江铜集团积极传导“三自”试点改革动力,制订了《江铜集团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方案(草案)》,按照“夯实基础、完善体制、优化机制、提升绩效”的总体思路,重点抓好集团改制、营销体制改革、科研体制改革等16项内容的改革,推动江铜内部改革的全面深化和体制机制的不断创新。

“江铜的今天,就是在企业持续推进的改革中获得的红利。”李保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