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反腐新常态:加大透明度 落实责任反腐

21.10.2014  20:02

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反腐败上发实招、出重拳,一连串“虎贪”、“蝇贪”落网,民心为之一振、风气为之一新。透明反腐、责任反腐、节日反腐、治奢反腐、法治反腐、网络反腐、国际追逃……一系列举措诠释出十八大以来反腐新常态。这个新常态凸显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是一句空话!“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不是一句口号!

透明反腐

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持续加大反腐力度和透明度。截至目前,仅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上,就公布了近700名官员被调查或处理的消息,绝大多数为厅局级官员,其中省部级及以上高官多达50余名。中央纪委的巡视工作因此深受国人关注。

10月1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公布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一轮巡视整改情况。

从第一轮巡视工作开始到第四轮巡视工作即将结束,中央纪委完成了十八大以来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第一波巡视全覆盖,体现了善始善终、善做善成的鲜明态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下一波中央巡视、地方巡视工作的未来方向。正如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强调的,“哪里问题集中就巡视哪里,谁问题突出就巡视谁,巡视过后再杀个‘回马枪’,给党员干部以警示,发挥更大威慑力。

从时间上来看,四轮巡视几乎没有明显的间隔,几乎在上一轮巡视还在整改的时候,下一轮巡视已经开始。如此雷厉风行,既体现了中央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和强大魄力,也让腐败分子再无喘息之机、再无立足之地。

除了常规巡视,这一次的巡视不断进行制度创新,推出了专项巡视。专项巡视的特点在于“问题导向”,针对特定问题、特定领域、特定人员开展巡视,哪个地区或单位问题多,就向该地区或单位派驻巡视组。

在每一次巡视结束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都会及时开设专栏,公布“巡视清单”和“整改清单”,将问题曝光在阳光下,这不仅传递出中央透明反腐的决心,也传递出中央反腐务求实效的坚定意志,同时也极大地增强了中央纪委巡视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责任反腐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今年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中央纪委也多次强调,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就是牵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

主体责任意味着党委既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主体责任的缺失会严重影响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因此,各级党委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要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基础在于思想教育,关键在于制度建设,核心在于责任追究。

党委把党的建设抓好了,纪委的工作才好开展,纪委的监督责任才能落实。过去,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有的纪委承担了很多本该由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承担的任务。明确并落实好纪委的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大量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在当前正在进行的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中,也强调各级纪委要聚焦中心任务,监督执纪问责,更好地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要逐步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派驻机构要全面履行监督职责。

因此可以说,“两个责任”是同一责任范畴的两个侧面,不能互相替代,更不能互相削弱,必须相互协调和共同促进,形成双轮驱动的工作格局。“两个责任”的提出,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环节,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的一个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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