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区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

14.12.2021  10:02

  本报南昌讯 (记者余红举 通讯员闽燕)“全票通过!”12月10日,南昌市新建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的决议》(下称《决议》),明确在新建区范围内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据悉,这是省内首次以人大决议的方式推进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

  今年8月,新建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李某强、夏某浩等人长期进行团伙犯罪,且多次再犯、屡教不改,这伙犯罪人员还把大花臂文身作为团伙人员的一种独特标记。随后,该检察院梳理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发现仅当年受理的案件中七成涉案人员都有不同程度文身,且明显表现出团伙作案多、暴力行为多、再次犯罪多的倾向。

  同时,该区市监、卫健等职能部门到辖区内的世纪万象城、新时代广场等地调查,发现辖区绝大部分文身店未对客户进行登记和辨别,均存在资质不全、进货随意、使用“三无”文身药水、文身师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等诸多问题。

  面对这些问题,之前不仅新建区无禁止性规定,而且全国目前对为未成年人文身也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为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保护原则,新建区人大常委会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并充分征求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教体局、卫健委等10多个职能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以决议形式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新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钱和平表示,《决议》的出台,使治理未成年人文身问题有了监管规则和监管主体,将改变全区文身行业没人管、没法管的局面,为新建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了依据,进而形成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