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县行政区划调整期 暂时冻结区域内人财物

12.08.2015  09:12

    8月11日,记者从相关会议上了解到,新建县在行政区划调整期间,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三公”经费。同时,严禁调整期间突击提拔干部、调动人员。

    据了解,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划界限要按规定及时勘定,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主要由新建县自行解决。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

    与此同时,要求新建县要严格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为此,南昌市成立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据介绍,领导小组不作为南昌市委、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此外,严肃明确区划调整期间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保密纪律,区划调整期间暂时冻结区域内人、财、物等。严禁调整期间突击提拔干部、调动人员。严禁突击花钱、私分财务、转移和擅自变卖公有财产等。违者按党纪政纪从重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惩处。涉及区划调整的重要决定须报市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

    今后,南昌市将促进更多政策向新建区倾斜,更多生产要素向新建区聚集,在人才、资金、项目等方面向新建区倾斜。(记者余红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