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为文在全省禁毒工作会议上要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努力开创江西禁毒工作新局面

13.03.2015  01:30

 

 

3月12日,全省禁毒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会议总结回顾了近年来全省禁毒工作情况,分析研究了当前面临形势,对做好新形势下全省禁毒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副省长、省禁毒委副主任、省公安厅厅长郑为文出席会议并讲话。郑为文在讲话中强调,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毒品问题的严重性、长期性和禁毒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切实增强做好禁毒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努力开创江西禁毒工作新局面。

郑为文在讲话中,首先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分别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他指出,禁毒工作关系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加强禁毒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举措,标志着当前禁毒工作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治理毒品问题的坚强决心和坚决态度,为下步开展禁毒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力保障。

郑为文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省禁毒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相关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贯彻《禁毒法》为主线,坚持打防管控并举,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有效遏制了毒品问题的发展蔓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郑为文强调,受国际毒潮泛滥和国内多种因素影响,我省禁毒工作面临着传统毒品问题尚未完全遏制、合成毒品又快速发展蔓延的双重压力,过去以毒品过境为主转变为毒品过境、消费、制贩并存的局面,形势更加严峻复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清做好禁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守土有责的意识,采取务实有效的措施,持之以恒地抓好禁毒工作,有效遏制毒品问题滋生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幸福和安居乐业。

郑为文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禁毒工作方针,按照“以人为本、源头治理、依法治理、严格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紧紧抓住教育禁毒、打击制毒、缉查贩毒、查处吸毒、强化戒毒五个环节,统筹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坚决遏制毒品问题发展蔓延。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全民禁毒意识。在禁毒宣传上,强化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重点抓好青少年禁毒宣传,进一步拓宽禁毒宣传阵地,组织开展禁毒文艺创作等。在全省各类学生群体中,开展“四项活动”,丰富毒品预防教育载体;抓好三项教育,拓宽毒品预防教育渠道;研发“两个平台”,创新毒品预防教育手段。二是加强贩毒缉查,建立健全政法机关打击毒品犯罪协调机制和跨区域禁毒协作机制,完善涉毒反洗钱工作机制,抓紧建立突出毒品问题整治工作机制,加强情报信息搜集、分析研判和信息技术运用,积极构建覆盖物流寄递及互联网的毒品立体堵截体系,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减少毒品流通供给。三是加强制毒打击,把排查打击制毒窝点作为禁毒常态化工作,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制毒现象,及时发现制毒生产窝点,加大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制毒问题产生,坚决遏制制毒问题蔓延。四是加强禁吸管控,对现有登记吸毒人员全面重新排查,把吸毒人员纳入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体系,严防吸毒人员肇事肇祸,加大对公共娱乐场所、宾馆、网吧、出租屋、私人会所等易涉毒场所的常态化查处整治力度,积极推行“逢嫌必检”制度,最大限度发现隐性吸毒人员,持续萎缩毒品消费市场。五是加强戒毒工作,加强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全面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大力加强自愿戒毒工作,加大对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扶持和社会救助力度,努力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六是加强组织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对本地区禁毒工作负总责,各级禁毒委员会要加强对本地区禁毒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同级禁毒委员会的部署要求,要将禁毒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建立与毒情形势和禁毒任务相适应、职能配置完善、岗位设置科学的禁毒机构和队伍,建立健全禁毒举报奖励机制,切实形成禁毒工作合力。

郑为文强调,当前,禁毒工作的大政方针已定,关键是抓好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重要政策措施分工及进度安排表》中,将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细化为61项具体工作,涵盖了禁毒工作的方方面面,每项工作都明确了任务目标、牵头单位、参加单位、工作推进进度和要求,涉及近40个省直部门单位。各相关部门特别是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工作班子,将每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到人,确保分工方案的各项措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省禁毒办要对分工方案的工作落实情况按照时间节点跟踪督办、协调推进。

会上,南昌市、宜春市禁毒委,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民政厅负责同志作了发言。省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局局长、禁毒办主任,公安局分管禁毒工作的同志参加了会议。省公安厅相关部门及南昌铁路公安局、省民航公安局、省林业公安局、南昌海关缉私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