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能源车卖到省外按销售价格2%补助

06.01.2015  12:39

  我市出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向省外销售的新能源汽车整车产品和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按销售价格给予2%省外销售补助。

  据了解,申请补助需满足新能源汽车车型为2014年及以后公布的基本车型,且已纳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关键零部件为2014年及以后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内车型所采用的电池、电机及电控关键零部件;车辆已经上牌并投入使用。

  (记者 万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