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举办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贯彻新行政诉讼法暨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学习培训班
05.08.2015 03:54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7月22日至23日,景德镇市国土资源局举办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贯彻新行政诉讼法暨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学习培训班,来自市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的干部职工共150余人参加了培训。省厅副巡视员、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葛祖明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出席培训班并参加培训学习。
省厅副巡视员、局党组书记、局长葛祖明在开班仪式上指出,这次培训班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召开之后,在全系统上下深化国土资源领域改革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时期举办的,充分说明了市局党组对通过学习主动适应国土资源工作新常态的高度重视,学习培训机会来之不易。他要求全体参训人员充分认识举办这次培训班的重大现实意义,认真听课,深入思考,做到学有所获,学以致用。
此次培训班邀请了北京著名律师李晓斌,省国土资源厅矿产、信息、法规、信访等相关处室和市国土资源局矿管科工作人员,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周杲分别就《国土资源行政诉讼法律实务》、《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有关内容解读》、《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法主要内容介绍》、《直面难题、化解矛盾、努力做好信访工作》、《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有关内涵》和《新行政法暨司法解释之说明与应对》作了专题辅导讲座。授课老师以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大量生动的事例,对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行政诉讼法和2015年7月1日起实施的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方面知识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让参训人员接受一次系统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切实提高了国土资源工作人员贯彻新行政诉讼法和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增强了依法行政意识,坚定了做好2015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信心。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05.08.2015 0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