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三起假记者、假报刊和二起侵权盗版典型案例

23.04.2014  11:22

  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严重侵蚀新闻媒体权威性和公信力,严重败坏新闻工作者的声誉,严重影响基层干部群众的生产生活,是社会领域的一大公敌,是新闻行业的一大毒瘤。我省从2013年度的“秋风”行动,到2014年初的打击“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专项行动,再到现在中宣部等九部委和省委宣传部等九部门联合开展的“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按照坚决打、坚持打的原则,下狠手、出重拳,在主动发现线索、提升取证能力和严肃案件查处上下功夫,重点抓检查、抓举报、抓查处、抓案件、抓通报、抓曝光。全省各级版权部门深入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双打活动,成功查办了三起假记者、假报刊和二起侵权盗版典型案例。现公布如下:

   一、 九江“3.01”非法报刊案。根据举报线索,庐山“扫黄打非”办联合九江市有关部门组成联合专案组,对经营非法报刊的业主张某父子依法进行侦查。经查,该店从2012年以来向九江市内及部分县区的报刊亭批发、零售涉嫌非法报刊,货源主要来自山东济南、河南郑州、山西太原、南昌等地,交易方式主要是通过电话联系及物流发货与代收款。专案组采取顺藤摸瓜、抽丝剥茧的方法,逐步向上端摸排,廓清案情源头。对外省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相关省调查取证,对南昌源头人李某某全力组织侦办。在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和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专案组将李某某抓捕归案,并现场查获其擅自编辑制作、发行《战备巡逻》、《军事对峙》、《红墙纪事》等各类非法期刊4万余册。目前,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刑事侦查结束,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二、 上饶鄱阳“8.23”假记者敲诈案。2013年8月,鄱阳县公安局和县新闻出版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迅速对谢某假记者案进行调查。经核查, 2011年以来,谢某以某画报社记者的身份,在鄱阳县从事非法采编活动。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局认定,谢某所持的记者证系伪造。经依法查明,谢某以记者身份,在鄱阳县采取拉广告和媒体曝光等敲诈方式收取了现金2.8万多元人民币。目前,对犯罪嫌疑人谢某刑事侦查结束,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三、 南昌“11.25”经营非法报刊案。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经侦大队根据举报线索,对姜某涉嫌制作、发行非法报纸立案侦查,从姜某租用的仓库中缴获非法报纸近4吨,共计6万余份。经查,自2012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姜某在未取得任何工商登记的情况下,在南昌市广场北路租用民房非法发行报纸。犯罪嫌疑人姜某假冒江西商报社刊号和经济晚报社刊号,擅自发行《全球参考》、《世界周刊》、《国力观察》。犯罪嫌疑人姜某大量发行《全球参考》、《世界周刊》、《国力观察》三种非法报纸,并将非法报纸销往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河南、山西、山东、安徽、浙江、江苏、湖南、福建等全国各地市的多家报刊发行商,涉案价值达500余万元。目前,对犯罪嫌疑人姜某刑事侦查结束,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四、南昌“5.23”销售侵权复制品案。该案由南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查获,公安机关于2013年5月23日立案进行侦查,经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某从南昌市两湖区洪北图书城购得江西高校出版社出版的《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系列辅导教材,并将上述书籍提供给复印店进行复制,2013年1月至5月份,张某某在淘宝网上出售其复制的系列辅导教材,据统计已经交易了1415笔,约2400册,销售金额人民币39474.8元。另在其住处扣押了1757册复制品,合计约4100余册。2014年2月21日,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九千元。

  五、九江“7.04”盗版试卷案。九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接到江西科学技术出版社和江西人民出版社举报,反映李某等人销售盗版的金阳光《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模拟试卷》、《中考样卷》。2013年7月4日,九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联合九江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对此案开展调查。经初步查明,顾某和瞿某某,自2012年大肆向九江,赣州、鹰潭、抚州、景德镇等地的200余所中学销售盗版金阳光《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模拟试卷》、《中考样卷》,涉案的盗版试卷数量1万余份,涉案金额10万余元,九江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分别于8月31日和9月2日将嫌疑人顾某和瞿某某抓获并刑事拘留。目前2名嫌疑人已经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