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言人不该成替罪羊

09.04.2015  11:28

  前段时间参加一个新闻发言人的聚会,一个过去常因发言而成为“新闻当事人”的新闻发言人抱怨说:这个位置真是个高危岗位,自己随时准备“牺牲”。他说完这话,很多人都鼓掌表示认同。另一个做得很成功的发言人也表达焦虑:虽然自己还没被顶上舆论的风尖浪口,主要是因为领导很支持,如果领导不支持,工作可能就难做了。

  熟悉网络舆情的人都知道,几位新闻发言人的说法绝不是职业撒娇,看看他们中的一些人在突发事件后被架到火上烤,因为一两句话被舆论穷追猛打,就知道他们所言不虚。

  经过当年非典事件的倒逼,和后来几起大事件的洗礼,中国的新闻发言制度在这几年得到了不小的推进。起码多数政府部门都有了新闻发言人,建立了新闻发言制度,一事当前先向媒体公开信息已经成了常态。但不得不说,新闻发言人的生存状态并不好,生存在体制和舆论的夹缝中,受到了来自官方和民间的双重夹击:媒体和民众对新闻发言人有太高的期待,期待他们能给出一个满足公众知情渴求的答案;而官方对他们的授权又相当有限,一些领导只是希望他们扮演一个面对汹涌舆情的挡箭牌和官方的“传声筒”。这种角色期待的冲突,使他们很多时候两面不讨好,想用尽可能人性化发言让公众满意,可当引发争议时,他们又会成为“麻烦的制造者”。尴尬的夹击下,发言人承受着巨大压力,一旦在某个公共事件上,舆论的愤怒到了某种临界点,还可能成为官方平息舆论的“替罪羊”。

  新闻发言人应该是打通官方和民间两个舆论场的“使者”,倾听民众知情的需求,回应民众关切,把生硬的官方宣传语言转化成民众听得懂的话。官方和舆论都应该善待和善用这个使者,多宽容这个尴尬的群体,尤其应该有一种“容错”的机制,就是允许他们有时说错话,不能因为说错一两句话,或一两句话可能有问题,就否定这个人。

  为了激励官员的改革创新机制,让官员放手大胆地去试去闯,不少地方都出台了改革容错机制,比如重庆就出台了《重庆市促进开放条例》宽容官员在创新上的犯错:开放工作效果不好,或者造成损失,只要程序符合规定,未谋私利,可以减轻或免除有关人员的责任。深圳也有类似的容错条款。

  我觉得,新闻发言人岗位也应该享受到这种“容错”条款的保护,因为这个位置处于舆论的风尖浪口,开新闻发布会,面对那么多记者和公众,发言人有时难免紧张,说错一两句话很正常。而且,在中国的信息发布体制下,很多地方新闻发言人并不是掌握最多信息的人,对一些问题,他们可能并不知情。既不掌握关键信息,又要在发布会应对各种突发状况和刁钻问题,挑战和风险可想而知,所以有时说错话在所难免。舆论不必盯着一两句话去群殴发言人,政府内部也要保护新闻发言人,给发言人营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不能用惩罚发言人的方式去“平息”舆论不满。

  我的一个感觉是,某个地方的一把手如果经历过某个负面舆情,一般会非常重视媒体沟通,理解和体贴新闻发言的不易。而那些觉得新闻发言人是“添乱”的领导,其治下的舆论生态时常比较糟糕。有关部门正在推进地方和部门“一把手”走上新闻发布的前台,定期与媒体和公众面对面。这既能提升官员的媒介素养,也能产生共情效果,让他们在“亲自”发言中体会到新闻发言人的不易,也会对发言人有起码的容错心理准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