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方案助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06.03.2014  16:42

为深入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开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密切检民关系,近日,南康区检察院制定《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方案》。

据悉,该方案明确活动对象为全院干警,同时突出重点,明确院领导班子成员为重点对象,活动开展时间从2014年2月开始到2014年9月结束。该方案中明确了此次活动的三原则,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原则,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原则,坚持讲究实效,“开门”搞活动,坚持领导带头原则。同时方案中明确了活动的步骤,第一步是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第二步是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第三步是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同时,为了确保活动的有效开展,该方案中还明确每一个活动步骤,都要组织群众参与,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和批评,妥善解决群众的诉求和问题。该院还明确各部门要通过“三送”工作、执法办案、下乡走访等多种形式,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使群众意见和建议成为活动有效开展、工作作风转变的强有力支撑。

除此,该院还设立由纪检监察组长和党外副检察长联合组成的督导检查小组,全面检查各部门、全院干警活动开展情况。同时向全社会公布监督热线,广泛征求民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谭超)

供稿: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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